加入日期: | 2019.08.01 |
---|---|
招标代理: |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州北路等主要路口增设卡口监控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开州北路等主要路口增设卡口监控 二、文件编号:QC[****]***-GK**号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量 服务 备注 * 一体化卡口摄像机 |
一、采购项目:开州北路等主要路口增设卡口监控
二、文件编号:QC[2019]028-GK11号
三、预算金额:97.5万元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 |
服务 |
备注 |
1 |
一体化卡口摄像机 |
详见采购文件 |
台 |
23 |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合同规定地点 |
合格 |
质保期为三年 |
核心产品 |
… |
|
|
|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4.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事项:
1、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3、方式:网上获取
3.1办理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办理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 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
3.2投标人凭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根据用户手册要求使用《濮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无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三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3、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电子标书要加签有效的投标人机构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个人CA数字证书。
4、投标文件的编制和上传:
4.1投标人凭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进行登录,然后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可以重新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注: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按废标处理。
4.2电子标书解密:解密方式:网上解密、现场解密,投标人采取网上解密的,投标人凭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按时解密;投标人采用现场解密的,开标时请自行携带数字证书、电脑及自备网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投标人如有不明白的,请仔细阅读(http://111.6.98.235:8001/ )“下载专区”栏目工具软件及用户手册查看系统操作指南.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三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