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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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8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文化广电旅游局拟对完成“***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及重点项目评审会和对外文化贸易工作培训”项目进行比选确定*家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为全面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加快构建国际门户枢纽,增强西部对外交往中心功能,贯彻落实 |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对完成“成都市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及重点项目评审会和对外文化贸易工作培训”项目进行比选确定1家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为全面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加快构建国际门户枢纽,增强西部对外交往中心功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培育壮大全市对外文化贸易企业,推动我市对外文化贸易快速发展,拟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市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和对外文化贸易重点项目,拟举办2019成都市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成都市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人才队伍理论政策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计划执行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三)比选控制价:完成“成都市对外文化贸易重点项目专家评审会及对外文化贸易工作培训”费用10万元以内。
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2019年 8月2 日- 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三、比选文件领取地点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号楼19楼21903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团队能力并具备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承诺;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六)项目编制单位需认真组建课题组团队,为课题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员保障。其中:课题组负责人***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条件
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并自愿报名参加的比选申请人。
六、比选流程
(一)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需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于2019年 8月7日14 :00前提交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蜀锦路59号)2号楼19楼21903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我局将组成比选小组,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于比选会结束(2日)后公布。
(三)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19年 8月8 日14 时;
比选地点: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蜀锦路59号)2号楼16楼21600室。
七、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参选费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比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比选申请文件应将资格响应性文件、技术响应性文件和报价响应性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密封后递交。
(四)比选申请文件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比选申请文件应准备正本1套,副本2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七)本项目不分包、转包。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比选申请文件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
(九)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通过我局官网通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号楼19楼2190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