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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移动箱中转站新建、改建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31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31
截止日期:2019.08.26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BLB****-GC** *.招标条件 垃圾移动箱中转站**、改建项目已由**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BLB2019-GC31

1.招标条件

垃圾移动箱中转站新建、改建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9-125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垃圾移动箱中转站新建、改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净月开发区;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最高投标价上限:2674294.89元;

2.5 计划工期: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

2.6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财政资金,已落实;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近一年(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一年(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0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11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社保证明(要求:近6个月(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开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或有验证真伪二维码的打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一年(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至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备案网上截图,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会议室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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