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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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4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财采计[****]**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淅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其淅河镇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淅河镇第二批次城乡建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财采计[2019]59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曾都区淅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其淅河镇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淅河镇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编号:PCCS20190731;本项目最高限价184.16万元。项目概况:工期30天,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 采购内容:清单内容
三、 供应商条件:
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公司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2、磋商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4、投标申请人2016年5月1日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无经查实的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在申请文件中承诺);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存在不良记录名单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无诉讼案件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以上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淅河镇第一至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中的一个批次报名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8月01日至2019年08月0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磋商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14日15:00时,地点: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2、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且与报名时为同一人,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到场并提供两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条件所需内容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必须打印,附联系方式,QQ邮箱等;承诺拟派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经理为开标当天同一人且不得更换)到现场报名;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有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五大员身份证,岗位证书,项目班子有效的劳动合同;法人代表不得兼任项目经理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磋商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九、采购人:曾都区淅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
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