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演播及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年报、上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上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单位自己承诺);(2)投标人具备通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5)投标单位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演播及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11-16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613-197126073125)
3、预算编号:05-19-03096000,05-19-03172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演播及音视频设备;数量:1批;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通过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40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0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7-31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07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2)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31 15:00:00至2019-08-07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参投标单位可以携带以下证件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7日每天上午9:30-11:30分,下午13:00~15:00(法定和国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2010室进行现场审核,逾期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本次投标。审核所需资料: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需要在网上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彩打),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8-2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8号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8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工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执行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程序。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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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静安区教育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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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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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70 |
邮编:20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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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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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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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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