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各庄镇薛营民族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庞各庄镇薛营民族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人为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_政府投资_,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_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薛营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薛营村民族一条街环境提升工程、村内公园工程、村内绿茵停车场工程、村内基地小路铺装工程 概算投资额85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5招标范围 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包括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
2.6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三年具有已完成的具有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已竣工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 各投标人最多可就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的项目)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纸质招标投标形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1 日至2019年 8 月 7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_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510室报名。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 年 8 月 1 日上午9时至2019年 8 月 7 日下午 16时,在北京市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0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
4.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 系 人: 刘克、李岩 联 系 人***
电 话: 010-89281165 电 话: 010-84046641
传 真: / 传 真: 010-84046641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19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