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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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宿州市 |
内 容: | ***埇桥区****村周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代建项目 ***埇桥区****村周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代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GC******* 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一、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 :***埇桥区****村周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代建项目 *、招标人名称 :***循环经济示范园 |
宿州市埇桥区城东城中村周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代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GC2019113
发布日期:2019 年7月3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城东城中村周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代建项目
2、招标人名称 :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规划设计问题
1、 项目实施地点及规划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区,其中D区:位于汴河路以南、仁和路以西、凤翔路以北、凤凰大道(经十路)以东,D区规划用地面积约14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1.78万平方米(含18班幼儿园等相关配套)。(地上建筑面积约17.2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容积率1.8,由4栋2层商铺、15栋16-33层住宅楼组成。总户数约1600户;其中十八班幼儿园学校部分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994平方米。
E区:位于汴河路以南东、仁和路以西、凤翔路以北、凤凰大道(经十路)以东,E区规划用地面积约7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1万平方米(含街角公园等相关配套)。(地上建筑面积约11.1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容积率2.197,由3栋2层商铺、10栋16-33层住宅楼组成。总户数约1000户。
(1)规划方案必须报经市规委会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规划设计费用由代建企业承担。(2)其中学校及街角公园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双方选定具有清单编制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按图审合格当月《2019宿州工程造价》,未发布,则按上月《2019宿州工程造价》执行。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合理性评审后,方可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图审合格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认可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报审计咨询单位进行控制价审计,形成政府投资项目控制价。
2、要求工期:住宅部分计划工期:30 个月
学校部分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招标具体范围:本项目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涉及的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前期工作内容
1.招标人负责项目建设地块地上建筑物的征收补偿工作,将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移交中标人建设。
2.招标人提供施工场地应基本平整,并明确划定安置房小区建设地块界址。
3.中标人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围墙、临时道路施工,并提供施工办公用房、用水、用电等(招标人应提供水、电主干管线敷设至项目用地红线),招标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三)工程进度
招标人正式向中标人移交具备施工条件场地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必须开工建设,并按照投标工期移交具备使用条件的安置房。其中:地下车库的施工时间及小区内绿化、道路、水电等配套工程的施工时间均包括在总工期内。
(四)工程质量
中标人代建安置房必须经验收为合格工程,方可办理移交。
(五)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 个标段
四、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及代建费用拨付
(一)保障房建设资金由招标人统筹,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专项补助资金。
(二)代建价格
(1)安置房代建价格:按市政府﹝2019﹞第27号常务会议纪要议定价格(按地上建筑面积进行回购)为最高限价,投标价格为最终政府回购结算价格。
(2)学校及街角公园部分下浮率不得低于埇桥区审计局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0%,否则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三)代建费用拨付
(1)住宅部分代建费用拨付:由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支付代建工程款。相关手续完备、工程完成至±0.00以后,开始支付代建工程款,每两个月对代建企业报送工程量进行核实,并按照核实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备安置条件后付至80%,完成工程资料备案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后付至埇桥区审计局审定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2)学校及街角公园部分代建费用拨付:主体工程完工后付至审定控制价的50%×(1-投标下浮费率),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埇桥区审计局审定金额的97%(审计局审定竣工结算工程款×(1-投标下浮费率)作为结算依据),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不含暂定资质)(提供原件)。
2、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5万平方米以上保障房项目建设(此部分为单个项目业绩且不包括子公司业绩)的业绩证明且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业绩的最低要求。
3、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及以上,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并以技术负责人***
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 括号中打√。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签定代建合同之前,需按中标价的10%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人顺延公告,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开工建设后分期返还,返还期分别为工程完成±0.00返还履约保证金的50%、剩余50%为本工程主体封顶结束后全部返还。
2、代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按约定开工建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代建合同,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单位应按代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
4、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承包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承担项目管理责任。
5、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报
名。
6、外地(企业注册地非宿州市)的潜在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全资子公司,按规定进行纳税。
7、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的通知》(宿政秘[2015]107号)文件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用于存取代建项目工资性工程款,若未按规定设立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8、其中住宅楼的建造按照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施工,同时满足《宿州市主城区棚改安置房建设交付标准》(宿房﹝2019﹞62号)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19 年 8 月22 日 09 时 00 分。
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jy.cn/szfront/)网上下载。
5、开标现场核对报名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报名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指定账号,支付方式:转账、电汇、企业网银。
户 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 号:2510101021001026866005157
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
招标人: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盖章)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仁和路西50米
联系人***
电话或手机:17755780526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宿州市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7楼
联系人***
手 机:18155784555
2019年7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