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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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的委托,***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项目编号:HAKFDL-竞磋-******* 二、项目简要说 |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的委托,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项目编号:HAKFDL-竞磋-2019031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简要说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
1.3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供应商承诺所投日志审计设备需与原安管平台免费无缝对接;(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现场打印)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 具体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五部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2、报名费用缴纳方式:
磋商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开发区)版块直接下载,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并发送至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1243621623@qq.com),确认函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2019年7 月 31日至2019年8 月 7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杨清 电话:***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于2019年 7 月 31 日至2019年 8月 7 日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
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 8 月 12 日 下午 14 : 00 分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年 8 月 12 日 下午 14 : 30 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康城二区12号(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响应文件接收联系人: 杨清 联系电话***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19年 8 月 12 日 下 午 14 : 30 分
2、磋商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康城二区12号(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利伟 联系电话***
2、采购人(技术咨询)联系人:王利伟 联系电话***
3、采购人联系地址***
4、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杨清 联系电话***
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八、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柒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交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4条。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和评分部分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审查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 七月 三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