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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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9 |
地 区: | 黄山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至**公路、S*****江大桥及接线工程,S*****至**公路项目业主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S*****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业主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现对两个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24歙县至金山公路、S348新安江大桥及接线工程,S324歙县至金山公路项目业主为歙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S348新安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业主为歙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歙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现对两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地点:S324歙县至金山公路、S348新安江大桥及接线工程。
2.2建设规模:S324歙县至金山公路5.89公里、S348新安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全长1.74公里,其中桥长254延米,两岸接线共长1.471公里。
2.3服务范围: S324歙县至金山公路、S348新安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限价为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水土保持监测等技术服务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资质要求:近三年内取得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投标人需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标书内)。
3.3投标人技术人员要求:本投标人拟参加的技术人员(批准、核定、审查、校核、项目负责人及编写等有关人员)不少于6人,且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其中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至少4人,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至少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低价法(最终报价一致的单位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与投标文件同时一次性提交。
5.3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15时00分;时间、地点:2019年8月9日15时00分,在歙县交通运输局9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六、开标规则
6.1 开标截止时止,如投标单位未达到3家,招标单位对有效投标单位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6.2中标单位需承诺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通过黄山市水利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
6.3两个项目单独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歙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