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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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2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教育培训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 采购单位************行政区域**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 |
关键词: | 教育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教育培训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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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30日 13: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31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06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中招吉林分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2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中招吉林分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投标邀请.pdf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教育培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教育培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19957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2家社会培训机构承办2019年度及2020年度部分培训项目,委托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预算金额每年度300万元,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决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办学许可证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31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中招吉林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购买招标文件不需要提供此项)、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中招吉林分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4. 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