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智慧之光展区(数学机械类)展品深化设计制作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相应的经营范围。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慧之光展区(数学机械类)展品深化设计制作及相关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29-380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建1302)
3、预算编号:00-18-48497,00-19-4526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智慧之光展区拟在保留展区科学主题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更新改造,引进一批符合展示主题的物理互动展品,增设几何学和化学的展项。同时,优化展示模式,深挖展品展项背后的科学原理。本项目拟采购8件数学、机械类类基础展项。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提供验收后24个月的免费质保。
7、采购预算金额:2525600.00元(国库资金:25256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7-30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06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30 18:00:00至2019-08-06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获取文件前,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投标报名单位需携带下列资料,前来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事前需联系)。a、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b、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c、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600元/本,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8-23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纸质版投标地点:延安西路1319号15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网上开标的相关设备(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络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相关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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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科技馆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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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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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127 |
邮编:2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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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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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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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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