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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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9 |
地 区: | 常熟市 |
内 容: | 阜湖苑二区、金腾家园二期、**家园三期电梯采购工程货物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湖苑二区、金腾家园二期、**家园三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号、常发改(****)***号、常发改(****)***号(批文名称及编 |
关键词: | 电梯 |
阜湖苑二区、金腾家园二期、新丰家园三期电梯采购工程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湖苑二区、金腾家园二期、新丰家园三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2018)370号、常发改(2018)371号、常发改(2018)4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湖苑二区、金腾家园二期、新丰家园三期电梯采购工程(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阜湖苑二期、金腾家园二期、新丰家园三期内采购电梯共计85台
2.2交货地点:各工地现场
2.3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二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的日期)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家,也可为代理商,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家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入围单位由招标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
(4)投标品牌生产厂家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体系;
(5)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需达到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外资按报名时的汇率计算),且生产厂家的2016-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每年皆大于等于50亿元人民币(若无主营业务收入项,则以营业收项数据为准),提供生产厂家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品牌生产厂商须具备国家质监局颁发的有效的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A级及以上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需同时具备A级及以上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
(7)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提供承诺书:
a、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承诺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出现虚假,愿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
(9)投标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电梯供货业绩。有效期: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19年7月30日8:30至2019年8月5日16:0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者,请于相应时间内持企业CA进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angshu.gov.cn/changshuFront/)”的“招投标人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并按时领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1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现场(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一般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项目招标信息。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8.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
8.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其他说明:
9.1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的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则重发公告,重发公告后仍少于3家的,则转为直接发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5日
12.友情提示:
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