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07.30招标公告 > 乐余镇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大队兆丰中队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乐余镇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大队兆丰中队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3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张家港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30
截止日期:2019.08.05
地 区:张家港
内 容:乐余镇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大队兆丰中队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JSHT****-G-*** *、****乐余镇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大队的兆丰中队装饰改造工程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 , 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乐余镇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大队兆丰中队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JSHT2019-G-010

1、张家港市乐余镇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大队兆丰中队装饰改造工程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 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乐余镇

(2) 工程规模:食堂、宿舍及老办公区改造,建筑面积共计700m2;办证大厅装饰,建筑面积共计300m2。合同估算价99.94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815日至20191030日,招标工期77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兆丰中队装饰改造工程:食堂、宿舍及老办公区改造,建筑面积共计700m2;办证大厅装饰,建筑面积共计300m2。合同估算价99.94万元。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资格审查与投标活动。

4、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三级及以上;

投标人必须是2019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类二级及以上或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装饰专业三组及以上的张家港本地企业。

(2) 选派项目负责人***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5)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预审。

5、请申请人于 2019 7  30 日至2019 8  5 每天08 时30分至17时00 分(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携带报名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

6、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7、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网上同时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规定。

9、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宋雪娇             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殷锋梅      传真:0512-58989081      电话:***

项目组组长: 刘晓华     造价工程师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