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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下焦议标(8.1)ZBCGZY20190136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9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株洲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9
地 区:株洲市
内 容:**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筛下焦采购议标书  ---筛下焦采议字第[****-****]号--- **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或买方)现对生产所需 筛下焦 进行议标采购,诚招该项材料的供应商,欢迎产品质量合格厂、商前来投标,具体标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议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
 
招标公告正文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筛下焦采购议标书
 ---筛下焦采议字第[2019-0802]号---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或买方)现对生产所需 筛下焦 进行议标采购,诚招该项材料的供应商,欢迎产品质量合格厂、商前来投标,具体标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议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参标要求:
1. 本次议标采购物资为 筛下焦 ,数量为8000湿吨。
2. 质量及结算奖扣款标准:(每批次计价奖励累计至25元/吨封顶)
品名
指标名称
单位
基准
范围
幅度
扣款
备注
筛下焦     5-15mm
粒度           5-15mm
mm
<5mm的比例 ≤20%
20<a≤30
每升1
扣基价的1%
计价考核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扣重考核小数点后按实扣重
a>30
每升1
扣基价的2%
>15mm的比例≤0
0<a≤5
每升1
扣10元/吨
a>5
每升1
扣基价的2%
挥发份≤
%
基准值2.5  极限值3.0
a>3
每升0.5
扣基价的1%
灰分≤
%
基准值15
15<a≤20
每升1
扣基价的1%且扣重
20<a≤30
每升1
扣基价的5%且扣重
极限值30
a>30
每升1
扣基价的10%且扣重
 
a< 15
每降1
奖基价的1%
全硫≤
%
基准值1
a>1原则上退货
若已卸车无法退货,经买方同意让步接收,每升0.1
扣20元/吨
小数点后两位只进不舍
极限值1.3
a>1.3 原则上退货
扣50元/吨
3. 结算支付方式:货到验收后凭卖方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干基计价结算,货到90天后付款,承兑汇票结算为主。
4. 2017年11月起未曾直接与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或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过筛下焦买卖合同且供应过筛下焦的单位被认定为新供货单位。因生产需要的原因,本次议标暂不接受新单位报价。已供货单位投标数量不低于1000湿吨,且按500湿吨的整数倍增加。
5. 投标方所投标的必须是下表范围内焦化厂生产的货物,且需在报价表内注明,未注明的为无效报价不予采纳;结算时投标方必须能提供合同(或合同链)或者发票(或发票链)(涉及价格等商业机密信息可模糊处理)能证明与下表所示焦化企业存在真实的直接或者间接的焦炭贸易往来,可以合理解释该货物为下表所示焦化厂生产,无法提供或者提供的合同或者发票不能合理解释的,结算时单价下调100元:若发现所提供的合同或者发票不真实的视同未提供安未提供考核。下表所示的焦化厂直接供应其自产的货物无需提交合同或者发票,但若发现所供货源不属于自产则在结算时单价下调100元。对于焦化厂下属或者内部单位发运本焦化厂货物的也需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否则同等考核。
货源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丰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石家庄焦化厂
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京宝焦化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韩城市合力煤焦有限公司
江西宏宇能源有限公司
抚州市东乡区正大焦电有限公司
湖南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南炼焦化工有限公司
 
注:新货源的申请程序,需招标前先提供焦化厂的质量检验报告,再向招标方提供货源申请报告和样品,被招标方生产部门认可后才允许列入。
第二条: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违约责任:
1. 本次议标采购物料要求汽车(后翻自卸车,车厢长不超过8.3米)发货到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地址:***
2. 从合同签订3天内具备送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议标方提前3天告知。中标方发货前必须将卖方单位名称、车号、品名、吨位等运输单上主要信息预报买方,货到厂而未预报,收100元/车延报费。
3. 未经买方同意,发货量超过中标数量10%以上的部分原则上退货(退货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未能退货的,按其中标价降价100元/吨结算。
4. 投标单位出现累计两次中标后,其供货不合格率(灰分与全硫两项标准值)超过20%,对该单位进行降级处理,并停止其参标资格两次。
5. 严禁供应商转让中标指标。所有中标单位禁止找其他参标单位代发,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单位和代发单位的参标资格。
6. 中标方所发货物未能达到议标方质量要求,议标方可做退货处理;中标方所发货物,经核实属非中标品名货物时,作退货处理。所有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退货发生后,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中标方应按议标方要求,及时补发,否则按违约处理,扣除保证金。同一中标合同因供货不及时或因质量问题被退货两次或以上,议标方有权中止本次合同并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7. 买卖双方均需积极履行特殊情况的告知义务,遇买方临时紧急需求,卖方承诺优先保障供应。若因卖方交货不及时、或者卖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8. 卖方运输车辆进入买方所辖区域,必须遵守执行买方的相关道路运输、消防管理、安全管理、货物检斤等制度的规定,必须确保货物运输全过程中无泄漏、无污染和安全运输,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义务及责任。运输车辆的司机与压运人员在到达货物交接地点,在交接验收和卸货过程中,严禁离开所在的工作区域,如违反相关规定所造成的结果,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验收办法及结算扣款标准:
1. 本次议标采购的物料以议标方的验收方式为准,由株冶质量检测中心组织进行全检。有质量异议,可以仲裁。
1. 凡发到我公司的筛下焦有掺杂使假现象,则将该供货单位保证金扣除且列入黑名单。若杂质含量超过1%,我公司将按杂质含量的五倍扣重,且不能退货,提前来函通知一并无效
2. 粒度测试采用圆孔筛的国家标准执行。
3. 结算扣款标准见上表。
4. 合同量完成以株冶检验单湿量为准。
 
第四条:评标程序、方法和方式
1. 本次投标,采取一次性报价,通过株冶“阳光购销电子平台” (http://www.minmetalsec.com/zy)投标。
2. 本次评标在开标时间进行现场开标,以合理最低单价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最低报价并列的情况,按投标数量大的优先中标。若最低报价并列、投标数量一样且并列投标数量之和超过议标采购数量,最低报价单位重新报价确定中标单位,但重新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若中标数量未招满,其他报价单位同意接受最低报价,按报价从低至高顺序(报价相同时按数量大的优先),最低价格不变,量满为止。
3. 报价要求:此次议标价格均实行人民币含13%增值税包到价,报价精确到元。
4.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接到阳光购销平台投标信息后,必须按我公司阳光购销平台格式进行填写报价,表中数据填写务必准确,不得涂改。《投标报价表》不允许作任何文字和数字上的修改,任何不依从此点编写的《投标报价表》,或其竞价包含与议标文件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评标时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载明,但该等建议不会改变本次议标书的议标原则。
5.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务必按我公司指定时间内将投标书(文件)上传到株冶“阳光购销电子平台” (http://www.minmetalsec.com/zy)。
6. 单位负责人***
 
第五条:合作条件
1. 议标方就合作的相关事宜以合同条款的形式规定为投标条件,并作为本议标文件的一部分。
2. 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政策。
3. 投标方应遵守买方廉洁从业的规定,有义务配合买方的廉洁从业调查。
 
第六条:费用及保证金
1.  投标方在投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如没有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1)足额从竞标方公司转账支付至本标书《附则》内所示账户;
     (2)若竞标人在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足额的应付账款(以株冶有色账面体现为准),开标前,投标人可出具相关承诺函,即“同意以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所应付账款转为本次招标所需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不出具承诺或者不及时出具、或可冲抵的应付账款金额不足的,视为没有投标保证金,报价无效。
2.  确定中标单位并经株冶“阳光购销电子平台” (http://www.minmetalsec.com/zy)公告中标单位后,从公告次日起,中标方在1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总金额的10%交足履约保证金(取整至万元,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到议标方营销中心签定买卖合同。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不签定买卖合同,视为弃标,扣除投标保证金2万元,列入买方供方黑名单。若因中标方弃标给议标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议标方保留索赔的权利。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我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未中标单位提出申请,可转为下一轮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其它约定
1. 投标方应承诺为满足议标方生产、质量要求,及时按我公司供销部计划要求供应标的物。除不可抗力(特指自然灾害、战争)因素外,对不能完全履约的中标方,议标方将予以考核扣履约保证金。对未完成中标计划的中标方(以株冶检验单湿量为准),按以下规则进行考核:
a) 若合同履约率为n%且≥90%,视同已履约,不予考核。
b) 若合同履约率为n%且<90%,履约保证金扣除计算方式为(100%-n%)×履约保证金,且结算价格下浮10%。
2. 投标方对议标文件中任何内容有不解之处,需立即咨询议标方以便在议标之前予以解释。
3.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次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价格组成、交货验收、付款条件及其它供货要求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投标方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次议标采购将要面临的物资供应现状。
4. 投标方保证投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误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5.中标方不按要求履行合同,列入买方供方黑名单。考核扣除履约保证金。
6.本议标书和中标通知书是双方签署《焦炭买卖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附则
1.  本标书解释权属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2.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至以下账号:
户名: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常宁支行水口山分理处;
账号:  43050164693700000039
3.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日 15:30分。
4. 议标地点: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
 
报名地址:http://www.minmetalsec.com/z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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