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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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2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招标编号:HMEC******S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森经贸有限公司林联加油站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森经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国森经贸有限公司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加油站 |
招标编号:HMEC190729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国森经贸有限公司林联加油站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市国森经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绥芬河市国森经贸有限公司林联加油站施工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10路与规划12街交叉口西南角
2.3建设规模:200㎡站房一栋、247.47㎡罐区工程、480㎡加油岛及罩棚、225.06m围墙、1997㎡道路。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9年8月26日,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日,总工期100天。
2.5招标范围:绥芬河市国森经贸有限公司林联加油站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认证范围及期限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持单位介绍信到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社保局出具并盖章的被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
(6)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联系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绥芬河市国森经贸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日 期: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