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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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坊七巷水榭戏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项目地址:三坊七巷水榭戏台 *.*项目控制价:**万元 *.*项目内容:音响灯光设备采购安装(详见附件) *、项目要求 *.*所有报价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规范要求。 *.*质量保证:报价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 |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三坊七巷水榭戏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1.2项目地址:***
1.3项目控制价:25万元
1.4项目内容:音响灯光设备采购安装(详见附件)
2、项目要求
2.1所有报价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规范要求。
2.2质量保证:报价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货物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投标单位要求
3.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须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完成网上年度申报,且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开标时携带):
3.2.1报价单壹份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3.2.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壹份并加盖公章;
3.2.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公章。
3.2.4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2.5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6报价人报价的货物必须符合方案(附件)的需求,并严格按照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方案(附件)中对货物(如产品品牌型号、技术要求、详细配置清单、证明材料、彩页)作出明确、具体的确定性说明,不接受可选性报价(如详细配置有“可选购、大于、小于、优于”等描述)不按以上要求都将视为无效报价。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清单要求的原厂彩页(不接受复印件)以供采购方核实查阅相关参数,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2.7投标文件包装统一使用A4牛皮纸袋,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3.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涂改;
3.4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单位支付95%价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
4、现场踏勘:
4.1集中时间:投标人现场踏勘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后一个工作日上午09:00。4.2集中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4、招投标办法
4.1 各投标单位可于报名期携企业有效证件至我司报名登记,如未进行预先登记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2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现场开标后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如最低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由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给出第二次的价格进行比选,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4.3 开标过程中,若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不足3家,则视为流标。
5、其他规定
5.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中标视为无效。
5.2开标前允许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内容提出质疑,开标后视为自愿放弃质疑权力。
6、报名及开标时间
6.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7月31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司报名登记。
6.2开标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10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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