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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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1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一、**名居*#***、***室内装饰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名居*#***、***室内装饰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名居*#***、** |
关键词: | 装饰 工程招标 |
一、华亭名居3#503、504室内装饰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华亭名居3#503、504室内装饰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华亭名居3#503、504室内装饰工程。
3.2招标范围:华亭名居3#503、504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3工程地点:盐都区楼王镇境内。
3.4工程规模:约12.12万元。
3.5质量要求:合格。
3.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
4.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7项目负责人***
4.7.1项目负责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7月29日9:00时至2019年7月31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带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原件至盐城市盐马路248号办公楼4F招标代理部报名。本招标文件工本费¥5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15时00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日15时00分。
八、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楼王镇人民政府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帆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农行楼王分理处;账号:1042490104000481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或收据原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报名费不退)。若投标单位在报名后无法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说明情况并提供合理的证明文件,待招标人认为其确实无法参与投标的,将对该保证金予以退还;若投标单位无故缺席开标会议或是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对该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凡出现2次类似情况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十一、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镇区街道信息公开专栏-楼王镇:http://yandu.yancheng.gov.cn/col/col3372/index.html
招标人:江苏帆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新成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