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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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我单位拟采购“***农业农村局*****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规定,我单位拟采购“沐川县农业农村局沐川县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加工车间茶叶加工设备(第一批次)采购项目”,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9年7月29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沐川县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泰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沐川县农业农村局沐川县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加工车间茶叶加工设备(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351.87万元。本批次采购分为3个包,其中第1包227.14万元,第2包31.10万元,第3包93.63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日)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沐川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泰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沐川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