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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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2 |
招标代理: |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受******光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采购的人民桥、西桥头公厕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采购编号:SZHX****-WZ-C-*** 二、采购项目:人民桥、西桥头公厕改造工程 三、磋商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政府 |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采购的人民桥、西桥头公厕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采购编号:SZHX2019-WZ-C-019
二、采购项目:人民桥、西桥头公厕改造工程
三、磋商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为确保采购质量,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特殊条件:
1.磋商响应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磋商响应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磋商响应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质疑与投诉:
1.关于本项目质疑和投诉事项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
2.磋商响应单位在依法获得磋商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质疑,应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提出(磋商响应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3.提出质疑的磋商响应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磋商响应单位。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原件)接收。
5.质疑联系人***
6.联系电话***
7.通讯地址:***
8.磋商响应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磋商响应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响应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9.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
五、报名流程: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投标单位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 CA 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 CA 证书至苏州 CA 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投标单位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投标单位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投标单位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投标单位。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投标单位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投标单位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后方可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文件以及中标公告。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5.联系方式***
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5日(北京时间)
六、现场踏勘:由各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至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地点:具体实施项目地,联系人:段伟,联系电话***
七、本次项目采购预算: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
八、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
九、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张薇 TEL:13776094014)
十、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十一、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800000123
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磋商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磋商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
磋商响应单位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磋商响应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保证金;
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
磋商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条件:
1.本工程项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
2.现场条件:
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 现有原状
2.2场内外道路: 已到位
2.3施工用电: 已到位
3.发包范围: 人民桥、西桥头公厕改造工程项目
4.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合格
6.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响应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各响应供应商报名后自行向招标公司免费索取完整工程量清单及场地图纸,领取时不做任何登记
十三、其他事项:
1.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质保期要求:水电三年。其余免费质保期为一年。
3.施工地点:具体地址以甲方指定为准(具体以实际提供施工地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5.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
7.成交服务费:根据以下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在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在500-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在1000-5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25%;
注: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预算金额为150万,则成交服务费=100×1.5%+(150-100)×1.1%。
(本次成交服务费为3300.00元)
服务费账号: 10552701040003423
账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齐门支行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8.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 话:66231813
联系地址***
9.代理招标单位名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电 话:(0512)68700399(TEL/FAX) 68700399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