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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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9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集中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项目编号:HL2019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西县北安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西县北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兰西县北安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兰西县北安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集中供水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北安乡政府所在地。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框架结构净水厂一座,占地面积792平方米,建筑面积254平方米;取水井3口,井深250米,井径550毫米;DN100输水管线1100米、DN150输水管线950米;DN160供水管线3.45千米、DN110供水管线58.19千米、DN63供水管线15.32千米、DN50供水管线8.92千米、DN32供水管线21.43千米。
2.4计划工期: 2019年 08月22日至2019年10月1日,共 4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须提供2018年06月至2019年06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在近三年内(2016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止,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4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9日09时00分至2019年08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5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8)项目负责人***
4.3招标文件每套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
招标网(http:///)。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西县北安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兰西县北安乡北安村朱家围子屯
联系人***
电 话:0455-539034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5室
联系人***
电 话:0451-55179975
邮箱:hl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