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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关于狮山街道“乐颐家”金色等四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与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9
截止日期:2019.09.01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悦思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高新区(***)狮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狮山街道“乐颐家”金色等四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狮山街道“乐颐家”金色等四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与服务项目。 二、标段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悦思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狮山街道“乐颐家”金色等四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狮山街道“乐颐家”金色等四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与服务项目。

二、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按一、二标段顺序依次开标。若一、二标段综合得分第一的为同一家,则优先中一标段,二标段由排名第二的单位中标。

一标段:金色、万枫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与服务

二标段:何山、横山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与服务

三、服务期限: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 31日,共24个月。具体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为准,服务周期共24个月。

四、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采购预算:伍佰伍拾叁万元整(¥:5530000.00),其中:

一标段:贰佰玖拾叁万元整(?:2930000.00 );

二标段: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00 );

六、狮山街道“乐颐家”金色等四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与服务项目。

(一)日间照料:“乐颐家”日间照料中心实行会员制,入会老人可以免费参加棋牌、文体、讲座、手工等娱乐活动,还可以享受健康监测、助餐助浴等服务。另外,狮山街道各日照中心还设置有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确保会员老人能够享受到安全、称心、舒心的服务。

1、金色日间照料中心

“乐颐家”金色日间照料中心位于苏州高新区狮山街道珠江路阳光假日新苑内,建筑面积1960平方米,分为上下两个楼层,一楼设置有:健康小屋、残疾人康复中心、书画室、休闲室、护理室、助浴室、备餐间、餐厅以及大厅活动区域;二楼设置有:心理咨询室、阅览室、棋牌室、多功能(音乐、舞蹈)室,会议室、培训室。主要服务范围为金色、新升、馨泰和新狮社区。

2、万枫日间照料中心

“乐颐家”万枫日间照料中心位于苏州高新区狮山街道万枫家园小区菜市场二楼社区用房,面积350平方米,内设助餐室、棋牌室、休闲室、心理咨询室、观影室、图书角等服务功能。主要服务范围为万枫社区。

3、何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乐颐家”何山日间照料中心位于苏州高新区何山花园内,面积600平方米,是狮山街道建成的第二批养老服务综合体。内设助餐室、多功能活动室、休息室、助浴室、健康小屋等服务功能。主要服务范围为何山社区和狮山社区,

4、横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乐颐家”横山日间照料中心位于横山社区锦悦湾雅园内,面积281.44平方,内设助餐室、多功能活动室、休息室、健康角、养老用品展厅等服务功能。主要服务范围为横山社区和青春社区,并根据需要可辐射至邻近其它社区的部分居民。

5、服务对象

为周边社区范围内所有具有狮山街道户籍(含青春社区),年龄满60周岁、生活能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轻度失智失能,白天需要有人照料的老年人。

6、服务内容

提供助餐服务、日间生活照料、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基本服务项目和拓展开展助浴、健康护理等低偿收费服务项目以及养老产品展示服务,并进行中心内部服务、管理等内容。

6.1助餐服务

提供午间助餐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行业标准。链接供餐的第三方应具有相关的资质。助餐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体检证。

提供助餐服务应根据营养、卫生的要求;老年人需求、地域特点;民族、宗教习惯制定菜谱,为老年人提供营养丰富、全面合理的均衡饮食,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谱。

应在醒目处公示助餐服务时间、服务须知等,保持内外环境及餐桌整洁,餐具须每餐消毒一次。给予老年人充分的用餐时间,服务过程细致、周到、亲切;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分餐、送餐应及时,饮食应保温、保鲜、密闭、防止细菌滋生,提供符合保温、保鲜要求的设备及运输工具,保证及时、准确、安全地将餐饮送达。送餐时要注意核对老年人的姓名、菜品及数量,确定无误后签收,服务时礼貌、周到、细致。送餐上门服务实行有偿服务,可另收1元送餐费。

6.1.1助餐对象:居住在附近具有狮山街道户籍(含青春社区),60周岁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老人。

6.1.2助餐方式

1)生活能自理的老人自行至日间照料中心集中就餐;实行分餐制。

2)年满80周岁以上老人,可提供上门送餐服务,每餐增收送餐费1元;

3)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全护理的老人或瘫痪、肢体三级以上残疾等困难老人经评估后,可提供上门送餐服务,每餐增收送餐费1元;

6.1.3收费标准

1)基本价:10元。60-80周岁(不含)日常生活需要照顾的老人。(需送餐的增收送餐费1元/份);

2)优惠价:7元。80周岁以上日常生活需要照顾的老人。(需送餐的增收送餐费1元/份);

3)特惠价:5元。低保家庭中的老人、享受低保边缘待遇的老年人、困难职工(工会认定)家庭中的老人、“居家养老政府援助对象”中的困难老人(困难老人指:年老体弱、生活自理有困难,且经济收入在两倍低保标准内)、残疾等级为1-2级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

6.1.4餐费标准:按每餐10元,每餐不少于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一份汤,主食不限,但不可外带。

6.1.5结算方式:投标方统一给需助餐人员办理就餐卡,由需助餐人员个人缴费充值刷卡就餐。投标方按招标方核定的、符合优惠供餐条件的人员给予优惠价,差额由招标方统一补贴,每月汇总用餐明细,经核对后双方签字,每季度结算一次差额补贴。

6.1.6送餐工具:从中心送餐至老年人家庭的运输车辆由招标方提供,其它工具由投标方自行解决。车辆保养维修及保险等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6.1.7助餐服务量:供餐份数应逐月提升,本项目开始实施后6个月实现签约助餐老人:金色日照100名、万枫日照50名、何山日照50名、横山日照30名(包括送餐的人数)。本项目开始实施后12个月实现每餐签约助餐老人:金色日照150名、万枫日照80名、何山日照80名,横山日照50名(包括送餐的人数)。本项目开始实施后24个月实现签约助餐老人:金色日照200名、万枫日照100名、何山日照100名、横山日照80名(包括送餐的人数)。

6.2助浴服务

6.2.1助浴主要分为来站助浴和上门助浴。

6.2.2助浴前应进行健康评估和安全提示,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6.2.3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助浴过程中须有家属在场全程陪同下开展。

6.2.4助浴时应根据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及时调整室内温度和水温,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

6.2.5上门助浴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并有2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6.2.6做好助浴间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6.2.7助浴实行低偿收费。投标方需依据来站助浴或上门助浴的相关服务内容按次定价,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但不计入总价),并在中标后报物价部门备案后上墙公布。

6.3生活照料:为进驻日间照料中心的签约老人提供看护、休息等服务,并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

6.3.1适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

6.3.2每工作日清洁中心卫生,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定期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6.3.3中心建立卫生消毒制度,餐具和茶饮严格消毒;对老年人使用的桌椅、手工用品、康复用具、运动器材等定期消毒;

6.4健康指导

6.4.1依托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也可引入社会化专业机构,提供健康服务支持。

6.4.2提供量血压、测血糖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依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养生保健、用药指导等医疗护理的知识介绍讲座等。

6.4.3开展营养指导、康复指导、健康宣教等医疗护理知识讲座。

6.4.4定期组织人员举办健康知识培训,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

6.4.5建立医疗应急机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制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及时予以救助。

6.5文化娱乐

6.5.1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棋牌、唱歌、戏曲、趣味活动、益智游戏、阅览、品茶、看电视以及健身运动等。定期组织志愿者为老人们带去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

6.5.2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活动设施场所的开放时段、注意事项、服务保障措施,在不同时段安排适宜的活动方式,确保不影响老年人正常休息和身体健康。 

6.5.3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

6.5.4活动场所应由专人定期打扫清理,确保干净整洁。

6.6.心理慰藉

6.6.1及时掌握签约服务老年人的心理变化,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6.6.2心理慰藉主要以陪同聊天、情绪安抚等形式开展。陪同聊天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多倾听,引导老年人倾诉,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帮助消除不良情绪反应及孤独,满足老人情感慰藉和心灵交流需求。

6.6.3心理慰藉服务应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6.6.4心理慰藉服务的人员主要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医护人员担任,也可由经验丰富的养老护理员担任。

6.6.5要有危机处理的意识,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理预案和程序。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寻求专业支持,或转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6.7可根据自身条件拓展开展助洁、助医、助行、代办、康复护理、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的内容。有低偿服务的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但不计入总价),并在中标后报物价部门备案后上墙公布。

6.8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清洁卫生;内部设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老人人身、财产保管责任)。

(二)、服务经营要求:

1、总体要求:

1.1日间照料中心应建立工作人员公示制度。

1.2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持有卫生计生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1.3养老护理员应持有职业培训证书或等级鉴定证书;
1.4工勤人员应持有所从事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餐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2、日间照料中心人员行为规范应符合下列要求:

2.1尊老敬老,尊重人格、民族、宗教信仰和个人习惯,保护个人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遵纪守法,礼貌、热情、亲切、友好;
2.3着装规范,服装整洁,佩戴胸卡上岗;
2.4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佩戴饰品符合行业要求;
2.5语言文明、清晰。

3、具体要求:

3.1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持证人员达到80%以上(社工证、医师证、护士职业证、护理员证),确保养老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

3.2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建有服务网络、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记录和服务质量控制制度、服务安全和风险规避制度,有员工培训、考勤和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

3.3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自负公司或组织内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薪资(含一切福利待遇、保险等);

3.4负责添置服务内容需要设备的购置;改为:负责添置开展活动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

3.5管理并监督中心人员的日常服务,定期召开内部管理会议,配合政府部门协调社区资源开展服务,定期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6配备专业的保健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养生相关的特色活动,为其他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先进的管理经验,服务理念,发挥专业社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

3.7实行服务质量评价制度。

3.7.1评价主体为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街道办事处评价和区民政、老龄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价。

3.7.2评价指标包含服务频次、服务对象满意度、家属/监护人满意度、服务时间准确率、服务项目完成率、有效投诉结案率。

3.7.3评价方法为意见征询(上门、电话、信件、网络)、实地察看、检查考核、服务信息和档案查询。

3.7.4根据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频次达到合同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家属/监护人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服务时间准确率达到90%以上、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有效投诉结案率达到90%以上。

3.8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8:30至17:30为狮山街道各日间照料中心开放时间(开放时间可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微调)。

3.9在服务日为中心就餐老人提供午餐或送餐入户的服务。饭菜标准为10元(一大荤一小荤两素一汤),补贴金额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3.10中心每天活动(或服务)丰富,每周设定公示“课表”,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大型主题活动。活动、课程和服务符合老年人需求,参与度高。

3.11根据自身实际可在中心开设康复护理站,为轻度失智失能等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服务。

3.12服务期末,日间照料中心签约服务老人:金色日照1000名、万枫日照500名、何山日照500名、横山日照300名。

3.13结合各日间照料中心的实际情况,至少打造3项特色养老服务品牌。

(三)、考核办法

1、采购单位每季度(或3个月)对中标单位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采购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情况与运营经费拨付相挂钩。服务周期末,由区民政局组织的第三方运营考核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各日照中心,将酌情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金色、万枫日照不超过15万,何山、横山日照不超过10万。

2、中标单位每月底需向采购单位书面报送服务开展情况的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四)、投标时所提供运营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

投标单位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拟采取的服务运营管理方案:

1、拟制定的日间照料中心发展规划、目标定位。

2、应建立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3、服务项目的全部响应和拟根据自己的特点增加的特色的服务项目,应根据每个项目开展的要求进行逐个编写运营方案。如果项目由中标方自营的,需提供人员配制、组织方法、开展形式、服务人数、所需经费、达到效果等;如果项目由中标方转介或链接其它社会资源开展的,需提供转介或链接其它社会资源的合同、开展相应服务的资质材料、外请讲座(辅导)老师的合同及相应资质材料及组织方法、开展形式、服务人数、所需经费、达到效果等内容;

4、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开展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具有完备的组织架构。根据岗位合理配备人员,人员应为中标单位的聘用制员工,提供与中标单位的用工劳动合同和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所开展的专业服务须提供专业人员执业证书,如果所开展的专业服务是链接的或合作的,请提供链接或合作单位的相关资质、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专业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助餐、护理、义诊;健康、法律、心理咨询;水、电、煤、网络维修等。要求人员中80%持证(社工证、医师证、护士职业证、护理员证)上岗。

5、薪资制度。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保险、福利等。

6、完备的人员考核机制和人员管理制度及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包含但不限于如:员工培训、考勤和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建有服务网络,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记录和服务质量控制制度、服务安全和风险规避制度等。

7、合理的运营成本分析。

8、完善的应急预案(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9、明确的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并具有可操作性。

(五)、其他要求:

1、服务过程中因投标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由投标单位按实际金额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同终止时,应将所有的服务记录等档案资料交给采购单位。

3、中标单位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5、中标单位的相关管理资料,如服务老人的工作明细表等需每月报采购单位一份。

七、投标报名材料要求:

A、服务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资格性审查资料:

(1)投标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须按以上要求提供一份《资格性审查资料》;要求《资格性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装袋密封,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②《资格性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单位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须递交《资格性审查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回。

③《资格性审查资料》经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合格的服务商方可参与评标。

八、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5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服务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已经申领苏州市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服务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服务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服务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服务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且供应商需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否则不予受理。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招标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4、现场递交文件

4.1报名服务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4.2现场解密: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服务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服务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1. 本项目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须将资格性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纸质响应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须在响应时间截止前提交,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评标。

6、服务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8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开始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10:3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K502公开开标大厅(二)[政府采购]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8月19日10: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K502公开开标大厅(二)[政府采购]

十一、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月琴、史云路   联系电话:18550086565/13295104115   传真:***

联系地址***

联系人:刘晓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十二、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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