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8 |
---|---|
截止日期: | 2019.08.12 |
招标业主: | 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省蒂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用执法无人机及配套后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蒂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执法无人机及配套后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执法无人机及配套后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C-NK201907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蒂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警用执法无人机4台及配套后台管理系统,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3、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已改为“多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所在省份银行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可提供说明材料);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具备使用部门与指挥中心无缝对接的证明材料;5、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潜在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均提供2019年1月-2019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以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7、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销售商,并为独立履行合同的经济实体,并具有为本项目采购的设备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环球港A区16栋商服单元1层06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3:00 至 2019年08月12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环球港A区16栋商服单元1层0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蒂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