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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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一、 招标项目编号:XJZYZFCG(GK)****-***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 * |
一、 招标项目编号:XJZYZFCG(GK)2019-024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叶城县教育系统明厨亮灶设备项目 | 1 | 2687026.6 | 批 | 明厨亮灶设备制作安装调试一批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前两个季度的企业完税证明原件、并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投标人应在喀什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打印,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7-29至2019-08-02
上午:10:30-14:00
下午:14: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前两个季度的企业完税证明原件、并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投标人应在喀什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打印,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19 12:0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2019-08-19 12:0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叶城县教育系统明厨亮灶设备项目 | 5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 65050174603600000290 | 对公转账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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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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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叶城县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叶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