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硕集中心小学平房拆除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硕集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主要施工内容为:拆除原校园内平房7幢及附房(约1400平方米),围墙,并及时清运出校园,拆除含地坪、基础部分及其它障碍物,现场整理达到甲方复耕要求。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明细以及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8:30到11:00,下午14:30到17:30,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交报名费2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清华名仕园东苑22#楼104室,联系电话***
五、
招标最高控制价:
本工程最低招标控制价
2.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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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工程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付合同价款的100%,然后方可进场施工。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大至小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