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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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5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华东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华东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对该项目华东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中学 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对该项目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南海未来城内。
3、项目概况: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过渡校区(城南新区科技园小学内)共3幢楼,过渡期为半年,过渡期满后搬至南海未来城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校区。
4、物服期限:暂定为叁年(含寒暑假等假期),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时服务期(工期)暂按365天填写。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中包含但不限于秩序维护、环境维护、设施设备管护、绿化养护、管理服务等),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2、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累计达5万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面积)的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项目的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未能反映上述指标的,则需提供该项目托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并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估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8月5日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5日9:00时。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物业服务期满后7日内无息退还给。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九、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十、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招标人(公章):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青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
时间: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