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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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一、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今年养老民生目标工作要求,按照《******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工作的通知》(金民发〔****〕**号)文件精神,现对我辖区内具有***户籍且实际居住在***范围内的**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独居老 |
关键词: | 政府 街 路 |
一、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根据今年养老民生目标工作要求,按照《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工作的通知》(金民发〔2015〕45号)文件精神,现对我辖区内具有金牛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金牛区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居家老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开展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支持服务的工作。
2、补贴标准:
(1)300元/人/年
(2)根据《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关于分解下达 2019 年金牛区养老服务民生目标任务的通知》(金民发〔2019〕53号),我街道2019年居家养老服务的民生目标为215人。
(二)项目要求:
1、承接单位必须是在民政部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承接单位必须对具体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作详细报价,服务项目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支持服务。
3、承接单位必须保质保量为所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每完成一项服务后,必须由被服务对象填写《XX街道XX社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记录及考核评估表》,对其服务进行评估。街道根据评估结果考核承接单位服务数量及质量。
(三)比选申请人符合参加本项目比选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比选申请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比选时间:2019年7月 30日,比选申请文件请于2019年7月29日17点前递交至成都市金牛区西安路街道办事处(金牛区青西路6号)民生服务办公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达比选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三、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实施方案;
6、具体服务内容报价表(报价表中的比选报价应为含税价);
7、比选资格承诺函;
8、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方式进行,以最高分者中标。
五、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协议)的,业主将重新确定中选人。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1、承接商完成服务后,街道统一审核《XX街道XX社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记录及考核评估表》,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据实支付款项。
2、承接商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街道确定承接商完成所有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后,以转帐的方式付款。
七、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安路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