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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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6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林洞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南街镇政府楼顶)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洞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南街镇政府楼顶)已由南街镇人民政府、***帮扶单位以/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街镇林洞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扶贫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街镇林洞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 |
关键词: | 政府 街 |
广宁县林洞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南街镇政府楼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宁县林洞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南街镇政府楼顶)已由南街镇人民政府、中山市帮扶单位以 /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宁县南街镇林洞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扶贫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广宁县南街镇林洞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林洞村。
2.2建设规模:100kw。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天内。
2.5招标范围:广宁县林洞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南街镇政府楼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包预算价 (万元) |
最高费率 (%)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广宁县林洞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南街镇政府楼顶) |
广宁县南街镇林洞村民委员会 |
55 |
100 |
100 |
5 |
注:(1)、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最终结算=实际核准的价格*中标费率。
(2)、如最终结算超过55万元,按55万元结算,如未超过55万元,则按实际核准的价格*中标费率。(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本项目风险,如存在上述事件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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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具有合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3 |
投标人具备完善的公司体系,人员架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 |
不接受联合体 |
5 |
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广宁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平台(http://3z.gdgn.gov.cn:8080/)发布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7 月 26日 17 时 00 分 00秒至 2019 年 7月3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到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报名(地址:***
4.2(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见“2.5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 现金或转账收取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中山悦来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780 3220 5300 087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 年08月16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8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地点:南街镇农林水办公室。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广宁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平台(http://3z.gdgn.gov.cn:8080/)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宁县南街镇林洞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 邮编:528400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5284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南街镇农林水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19 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