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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天心佳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6 标签: 湖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6
截止日期:2019.08.01
地 区:湖南省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苑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单位自筹及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天心区天心佳苑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565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单位自筹及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天心佳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2.3 建设规模:长沙市天心区天心佳苑建设项目,位于赤岭路街道辖区的新建西路零星地块棚改项目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52825平方米(折合79.24亩),净用地面积47408平方米(折合71.11亩)。总建筑面积为206693.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404.26平方米(含住宅153802.83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3964.64平方米、农贸市场4046.48平方米、物管用房928.23平方米、幼儿园2593.91平方米、消控室49平方米、屋顶机房1092.25平方米、社区用房926.92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建筑面积39289.73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8771.62平方米,建筑密度18.5%,绿化面积19011平方米,绿地率40.1%,计容建筑面积165385.09平方米,容积率3.49。建停车位1238个(其中地上108个,地下1130个)。工程费用约7亿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主体建筑施工设计图纸进行相应的优化深化设计,具体包括建筑、结构、安装(含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装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设计及所有专项设计(含电力路由、自来水及各类二次深化设计等)以及地下室BIM、绿建等工程相关设计内容。具体设计内容以发包人出具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不但限于):安置房项目桩基础(含桩基检测费用)、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地下室、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铝合金门窗、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及照明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弱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公专变电力路由。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附属道路园林绿化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安装、二次供水、燃气、公专变强电变配电工程、有线电线、安防监控,三网融合及其他配套采购安装工程等交钥匙工程。

  2.5工 期:总工期30个月。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图需通过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手续。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施工入围工程业绩:企业(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5设计入围工程业绩:企业近3年内(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6投资入围业绩: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5000万元投融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7.1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招标时,只需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7.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3.7.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3.7.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7.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8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最多由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成员包括1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1个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单位。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0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提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银行出具的余额不少于人民币7亿元的存款证明。

  3.11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3本项目不接受前期设计单位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华龙支行

  账        号:800094201108018

  6.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天心佳苑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6.3.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7、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7.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 8 月 1 日下午 14:00 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7.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8、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8.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8.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设计与施工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6)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3.4、3.5、3.6款);

  (7)施工项目负责人***

  (8)设计负责人***

  (9)技术负责人***

  (10)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1)银行存款证明

  (12)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3)省内企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

  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08房)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12、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市天心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顺安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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