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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环境监测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6
截止日期:2019.08.23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采购编号:春为采****-A(公)-***号 **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环境监测站委托,就*****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仪器采购项目; *
关键词: 环境监测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编号:春为采2019-A(公)-012号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环境监测站委托,就常州市金坛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仪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春为采2019-A(公)-012号  ;

3、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306万元,超过项目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内容为常州市金坛环境监测站所需的常州市金坛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仪器采购项目。本项目在常州市金坛区主城区建设2个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因子为颗粒物(PM2.5)、PM10颗粒物、NOX、SO2、CO、及臭氧(O3)。建成后,能完善主城区环境空气监测网络,更客观反映主城区空气质量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满足空气质量考核、评价、溯源的管理需求,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本次采购清单中核心产品为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NOX分析仪、SO2分析仪、CO 分析仪、O3分析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在货到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单机测试、系统调试,并在调试完成后的60天内完成运行考核,进入试运行期。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技术要求。

4、供货地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特定资格条件

1、非生产厂商需持有制造商(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2、本采购项目设备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三)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厂商提供,如有);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中心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分别打印“信用中国”查询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缺项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采购文件。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并将银行缴款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单位。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19673054014

开户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为便于查询,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回单上一定要注明标段名称;

七、标前答疑

(一)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于2019年8月5日上午11:00时前,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2957396883@qq.com,同时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

(二)答疑回复时间:2019年8月5日下午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或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

(三)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八、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8月23日15:00-15: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15:3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8月23日15:30 ;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室。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常州市金坛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单位: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3200。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采购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章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章):        联系电话***

***

报名时间: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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