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07.26招标公告 > 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程施工竞争性发包公告

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程施工竞争性发包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6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垫江县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6
地 区:垫江县
内 容:***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程施工竞争性发包公告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程。 *、项目批准:本项目已经***卫生健康委批准建设。 *、工程地点:***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 *、发包内容:***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
 
招标公告正文

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程施工竞争性发包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程。
2、项目批准:本项目已经垫江县卫生健康委批准建设。
3、工程地点: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
4、发包内容: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程明确的建筑、工程量招标清单、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发包人: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
6、发包公告编号:00000000000
二、竞争要求:
1、本项目按照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确定施工承包人。
2、本项目施工范围为按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程明确的建筑、工程量招标清单及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发包人与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发包公告要求签订施工合同。
4、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承包方式。工程所需材料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二次转运费等一切费用均计算在本次报价内。报价计价原则:
4.1 本项目由竞标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招标清单、发包公告及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参照重庆市现行相关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施工预算。报价中应包括竞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税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税金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4.2各种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材料(采、运、管)费,环境保护费、保险费(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各种检测费均由竞标人纳入竞标报价;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垃圾等的处理,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其数量及费用由竞标人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列入竞标报价,发包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3本招标项目设竞标最高限价为¥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竞标人在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不得浮动,竞标总报价不得超出竞标最高限价,否则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竞标人应认真预算,合理报价,且报价涵盖本次发包的所有工程内容。如存在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按《垫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垫江府发〔2013〕9号)第41条之规定执行。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于2019 年 8月 25 日前向发包人书面申报全面竣工(全面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清场完毕。
因发包方原因、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或不可抗力致工期顺延外,工期每延误一天扣承包方工程款伍佰元整,累计递减工程款。
四、安全要求:
我院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将 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给承包人,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我院将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六、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及参与竞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竞标人独立承担自己参加本次竞争性发包活动的所有费用。
七、竞标须知:
1、竞标人必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会。
本竞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开标时,招标人先行核实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现场人员身份(手持部分)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情况。投标人现场代表须出示: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按附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按附件规定格式)。
(3)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收条。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的手持部分及投标保证金收条,不能装入投标文件袋内,需在开标时按招标人要求现场出示,除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条退还外,其余手持部分留存招标人处。
3、参与竞标时应提交公司合法有效的如下资质材料:
3.1  对本发包公告的《确认文书》(按附件的规定格式);
3.2  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均按本比选公告附件的规定格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  有效的营业执照;
3.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  技术负责人***
发包人要求:竞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除《确认文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外均收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竞标公司在提交发包公告规定的竞标文件时,同时另行装袋提交对应的资质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不得重复任职。
4、上述应提交并留存采购人的资质审查资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装入“资质审查文件袋”内。
5、应提交的“竞标报价文件袋”内须装入:按附件规定格式的《竞标报价函》。
6、“资质审查文件袋”和“竞标报价文件袋”须在密封处用纸条密封后加盖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竞标项目名称、文件袋名称及竞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上述两袋竞标文件。
7、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标文件时,应先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
8、竞标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竞标纪律,公正廉洁,不得作弊,不得“围标”、“串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发包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标人自行踏勘。竞标人应到现场踏勘查看设计要求并了解发包人要求。
10、若潜在竞标人对本工程竞争性发包公告及相关的补遗资料、通知等全部内容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我院。若有质疑,请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
11、发包人及承包人应完整收集本项目采购相关资料。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双方配合完善本项目采购资料,待工程结算及审计(审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后续全部资料整理归档。
八、竞标保证金: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应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竞标人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的,其递交的竞标文件无效。
1.竞标保证金¥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2、递交方式: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现场将竞标保证金(现金,装入未密封的加盖公司鲜章的信封内)足额递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当面清点无误后由竞标人现场密封,由发包人暂时保管。
装入竞标保证金的信封未加盖公司鲜章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
3.退还方式:
(1)在开标现场,若收到竞标公司现场代表书面的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我院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2)在开标现场,未收到竞标公司现场代表书面的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
3.1  未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在对招标结果、开标记录表签字确认完成后,由竞标公司现场代表按发包人点名顺序(须核对退款人为竞标公司现场代表)当场签字退还。
对未现场签字退款的公司,由该公司邀约发包人到我院现场签字后退款。
3.2  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退还时限
3.2.1  无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发包人出具无投诉证明:
3.2.1.1  招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无质疑、投诉后我院办理退款手续,转账全额无息退还至竞标企业基本账户;
3.2.1.2  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决算经审计或财政评审结束,甲乙双方配合完善本工程全部资料后,承包人到我院办理退款手续,我院将收取的这部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转账退还至中标企业基本账户。
3.2.2  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我院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3.3  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时须提交的资料
竞标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复印件居中位置注明参加的竞标项目名称、退回竞标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企业鲜章。
4、因承包人原因,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工程结算不能按时送审计(审查),处罚扣减其暂存我院的履约保证金50%上缴县财政专户。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或竞标文件有效期内竞标人撤回其竞标文件;
(2)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承包人不按规定签约,或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权益的;
(4)有意扰乱竞标活动秩序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标文件作废,取消竞争资格;若已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竞标人未准时参加招标会议,或开标中途离场不能立即澄清相关问题的,或竞标相关资料及需核验原件逾期(通知提交后5分钟内未能提交的)送达的;
2、竞标文件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装袋密封,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3、竞标人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按时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的;
4、竞标文件袋内装入资料与封面上注明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公司名称、文件袋名称不一致的:
5、规定提交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应录入的信息错误或不全的,或未按规定格式的,或规定提交的资料属两次及以上打印完成的,或提交的原件、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或填写不完整、或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6、提交的资料不在有效期内;
7、资料签署时间不在有效期内(本有效期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8、经查,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9、竞标报价函字迹模糊、涂改数字、大写错误或不规范的,或出现多个报价的,或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改动、竞标总报价超出竞标最高限价的(注:本次招标只接受电脑打印的竞标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对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其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0、竞标文件未实质响应本发包公告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十、定标办法:
1、唱标前所有审查均合格的竞标人取得唱标竞争资格。
2、依据经唱标的竞标人竞标报价,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竞标报价为拟中标价。
如果最低竞标报价出现并列,按随机抽取原则由并列的最低竞标报价者在到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同志的监督下现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因不可抗力书面提出不能履行竞标承诺,则后续两个中标候选人依序成为中标人。
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确定原则: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作为其中标价。
若后续两个中标候选人均不愿按上述中标价确定原则确定的中标价为其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则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3、对竞标人恶意低价中标,招标人将书面报请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1、竞争性发包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到我院领取中标通知书。承包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我院签订合同。
承包人逾期未到我院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与我院签订合同,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权益,我院在征得相关部门批示同意后将依序与后续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承包人到我院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院提交: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贵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提交贵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领取中标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包人、中标建司均应对所签的每份合同加盖骑缝章;中标建司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清晰的是合同专用章。
4、第一中标候选人未书面向发包人及县卫生健康委提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竞标承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权益。
5、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其提交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视情况将承包人列入不诚信企业予以通报;若给发包人造成较大损失,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二、结算原则、付款周期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承包方式。
结算价 = 中标价
结算送审资料中必须含有隐蔽工程的能完整反映工程量的图像或图片资料,图像或图片资料中必须含有施工现场特定参照物(背景、标尺、标注等)。
2、付款方式:
(1)发包人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先行拨付给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2)分2次付款:第1次,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甲乙双方配合完善本工程全部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审定金额的95%;第2次,审定金额的5%转为质保金,贰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3)每次工程款拨付时:企业须提交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全额纳税的“两票一证”【两票指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发票(地税及国税出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一证指建筑服务项目税收情况证明】。
3、支付方式:所有款项均以转账方式向承包人基本账户支付。
十三、监督管理:
本次竞争性发包的全过程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十四、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即日起在垫江县卫生健康委网站政府采购栏目(http://0000000000000 )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发包公告、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查看设计要求并了解发包人要求等相关资料,不管竞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都视为竞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本次竞争性发包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十五、竞争性发包时间及地点:
1、竞标人于2019年8月1日14∶30至15∶00在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三楼会议室报名签到,同时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递交竞标文件及对应的资质原件。
2、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开始的时间,竞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竞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十六、竞标咨询电话:
发包人: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   联系电话***
附件:
1、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汪家分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程内容
2、《确认文书》。
3、《竞标报价函》。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发包人: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章)
2019年7月23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