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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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天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乡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大溪河***中心村设计项目依法组织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鉴于项目工期紧张,兹邀请以下单位前来投标: *、***建筑勘察设计院 *、***规划建筑设计院 *、**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安徽天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凤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凤阳县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大溪河镇江山中心村设计项目依法组织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鉴于项目工期紧张,兹邀请以下单位前来投标:
1、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2、天长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3、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大溪河镇江山中心村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凤阳县境内
3、项目概况:该项目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给水、排水、便民服务中心以及绿化景观等工程设计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定区域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
5、设计周期:20日历
6、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建筑、绿化工程费率:投资额1000万以上的为1.6%;投资额1000万以下的为2%。市政工程费率:投资额1000万以上的为1.12%;投资额1000万以下的为1.4%。(设计费以施工招标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乘以费率)
7、付款方式: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且施工完成招标后7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
三:注意事项
1、开标时授权代表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2、报价要求: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邀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投标法。
6、被邀请单位应主动联系招标人,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项目有关资料和招标人具体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已了解招标人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
7、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否则作为废标处理,后果自负。
8、招标文件的送达: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以电子邮件***
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收到签收表由投标人开标时签署。
9、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7月 29 日14 :30时; 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10、开标程序:
1)、开标并唱标,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做记录;
2)、查验投标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确定中标单位。
11、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资格证书没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1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四、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即投标文件经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招标代理费按3000元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支付1.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凤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日期: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