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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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州旅游形象广告**南站投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人 **********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项目名称 **州旅游形象广告**南站投放项目 预算价 ***万元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省*****大道**号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播放频次:( ** |
恩施州旅游形象广告广州南站投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人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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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恩施州旅游形象广告广州南站投放项目 |
预算价 |
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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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道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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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1、播放频次:( 240次/天; 10秒/次) 2、播放时间:2019 年 9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以实际投放之日起计算,播放时间两个月) 3、播放时间段:6:00—24:00 4、播放内容:恩施州旅游形象LED宣传视频 5、播放地点:广州南站站内候车室检票口两侧及东西进站安检口两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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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1、广州铁路集团文化广告总公司是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唯一经营武广客运专线沿线各站、广深港沿线各站等进出口位置的广告刷屏机广告业务的公司。并唯一授权广州韵洪嘉泽广告有限公司在合同约定期(2011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4月24日止)从事经营武广客运专线沿线各站、广深港沿线各站、广珠城际铁路沿线各站、广深港沿线各站、广珠城际铁路沿线各站的数码刷屏机广告媒体业务。且授权湖北寰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其在湖北省独家运营商。故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特申请对本项目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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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湖北寰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 服务内容:恩施州旅游形象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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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过集体讨论,一致认为:湖北寰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独家授权书,独家代理广州韵洪嘉泽广告有限公司具有唯一经营武广客运专线沿线各站、广深港沿线各站、广珠城际铁路沿线各站、广深港沿线各站、广珠城际铁路沿线各站的数码刷屏机广告媒体湖北区域的业务,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专家们论证认为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信息: 1、姓名:杨波;工作单位: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姓名:熊佳红,工作单位: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3、姓名:陈沛勇,工作单位: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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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总价: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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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该项目需求、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等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柑子槽小区1A栋二单元20楼2004)。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2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26日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工,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