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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厅地共建”勾蓝瑶寨文化生态博物馆建设方案设计及第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6 标签: 湖南省招标 博物馆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6
截止日期:2019.08.26
地 区:湖南省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厅地共建”勾蓝瑶寨文化生态博物馆建设第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字【****】**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创*A重点项目政府统筹资金。招标人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关键词: 博物馆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永县“厅地共建”勾蓝瑶寨文化生态博物馆建设第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永发改字【2019】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创4A重点项目政府统筹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永县“厅地共建”勾蓝瑶寨文化生态博物馆建设方案设计及第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瑶村;

2.3资金来源:创4A重点项目政府统筹资金;

2.4 项目建设规模:

2.4.1设计内容:勾蓝瑶寨文化生态博物馆建设方案;

2.4.2建设规模:勾蓝瑶寨文化生态博物馆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维修工程:石头街等10栋古建筑房屋修缮工程;

(二)展示工程:盘王庙(祭祀博物馆)、谭盾工作室布展、碑刻修复及展示利用、九栋古建活化利用等展示利用;

2.4.3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350万元;

2.5工期要求:设计及施工总工期500天,期间配合创4A工作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2.7保修要求:保修期一年;

2.8招标范围:江永县“厅地共建”勾蓝瑶寨文化生态博物馆建设方案设计及第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勾蓝瑶寨文化生态博物馆建设方案设计及第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等相关服务;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等;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石头街等10栋古建筑房屋修缮工程,盘王庙(祭祀博物馆)、谭盾工作室布展、碑刻修复及展示利用、九栋古建活化利用等展示利用,经评审通过后的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双方均为省外企业,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入湘登记证明)。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2)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3)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

(4)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63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保护类修缮工程项目以及一个文物保护类修缮工程设计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24.229.182.226/)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附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24.229.182.226/)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9 年8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

9. 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其它说明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江永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   址:江永县凤凰路4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座8楼821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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