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注管中心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恒和园小区,该小区总建筑面积为624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3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5700平方米。注管中心使用A栋,该建筑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3474平方米。A栋由注管中心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天津市津财会计用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天津财会进修学校共同使用。注管中心采购面积为6034平方米(其中包括天津市会计学会,天津市津财会计用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天津财会进修学校三家单位共计3017平方米)。地下二层为恒和园小区变电站、中央空调、消防水池、消防泵站、小区供热换热站。小区的消防监控室位于A栋一层。A栋产权及住宅楼一至三层底商均为天津市财政局所有,于2000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30.4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00年注管中心迁入恒和园小区A栋后,天津市鑫源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鑫源物业)一直为注管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鑫源物业是隶属于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的一家具有天津市物业管理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获得2015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评定的三A级物业服务企业。多年来一直从事恒和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该中心为我中心服务以来,专业技术实力雄厚,物业管理行业信誉度良好,在与鑫源物业相互合作的19年中,物业中心逐步改进其物业服务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切合我单位特点和工作标准的服务管理模式,得到了中心工作人员的认可。目前,该中心对恒和园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特征:一是代收恒和园小区A栋及住宅裙房底商的水电费;二是换热设施、消控设施、安防及中央空调的运维、值守,恒和园小区的以上设施设备均在恒和园小区A栋地下室。因此,恒和园小区A栋地下部分是恒和园小区的供电、采暖、制冷及消控设施设备中心;三是恒和园小区A栋与B、C、D为共用设施设备不可分割;四是恒和园小区为我单位提供汽车的存车服务。为保证物业服务的整体性、统一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我中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地不得分割进行管理”等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鑫源物业管理中心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鑫源物业管理中心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7月26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8月01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19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