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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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5 |
招标业主: | 彭泽县人民医院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根据***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新院区食堂服务经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JK****-PZ***)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规模: |
关键词: | 医院 |
根据彭泽县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彭泽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彭泽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服务经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JK2019-PZ011)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规模:
采购项目名称 |
经营期 |
技术参数 |
彭泽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服务经营采购项目 |
三年 |
详见“磋商采购项目要求” |
注: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合格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现场核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经营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新版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食物中毒、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事故,无行政机关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一经发现承诺函与事实不符,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
2、单位负责人***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投标人提供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尚未届满的),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7月 29 日起至2019年8月2 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彭泽县山南新区万盛广场5号楼)购买磋商文件,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四.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8月 5 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六、磋商时间:定于2019年8月 5 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大会;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或新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法人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作为购买磋商文件的凭证现场不再退回。
八、购买了磋商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请在用途中简写招标编号,附言中简写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名称:彭泽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彭泽县山南新区万盛广场5号楼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
邮 编:332700 电子信箱:234604539@qq.com
联 系 人:陶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