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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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3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门外历史街区保护与利用工程A地块改造项目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已经靖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城*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一 |
关键词: | 设计 街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靖安县西门外历史街区保护与利用工程A地块改造项目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已经 靖发改字[2019]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靖安县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靖安县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靖安县西门外历史街区保护与利用工程A地块改造项目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主要为旧房拆除、原址新建、仿古建筑和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本项目投资约 2亿元 人民帀(含招标代理费、规划勘察设计费、报批报建费、建安费、项目管理费、税费等)。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的设计工作:建筑方案设计(含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设计等),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各项报告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达到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技术要求,现场指导与监督。
(2)本项目全过程施工:
A、本项目范围内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B、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的报建、报批、验收及备案等各项手续。
C、负责工程保修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
D、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E、负责完成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要求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F、协助做好各方检查、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并承担现场布置、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等相关费用。
G、配合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编制竣工图及整理归档。
2.2 建设地点:靖安县城中部,沿河路以南、石马路以东、东方路以北、中大街以西地块。
2.3 计划工期: 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7 月。
2.4 质量要求: 市级优良工程
2.5标段: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
本项目采取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投标单位需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有效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2.1、设计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2015年—2018年未受过责令停业处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
4、信誉要求:
4.1、近四年(2015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5.1、设计技术负责人***
5.2、施工负责人***
5.3、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
5.4、其他人员要求:五大员(土建施工员、安全员、土建质量员、机械员、劳务员)必须长驻工地。
6、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报名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分别持有相应专业(含设计、施工)的经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表且必须参加开标会。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8、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9、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两家(设计和施工各一家);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投标前施工单位从企业基本账户上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至靖安县财政局;
户 名: 靖安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靖安支行 账号: 100067919880010002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5.1 请投标人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8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报名并获取相关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地点为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局五楼) 。
6.2开标时间为2019年 8 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分。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靖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
八、监督电话
靖安县委督查室:0795-4662889 靖安县政府督查室:0795-4662526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付亚丰(招标人)
电 话: 18379089355
代理公司:江苏明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花先生: 13951449788、18217296660
靖安县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19 年 7 月 26 日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19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19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 (签字)
负责人***
2019年 月 日 |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设计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主体方)。
2、联合体牵头人(主体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2)、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叁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备注: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投标时无需填报。
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鉴于,我方已决定作为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成员之一参加 项目设计、施工(下称“项目”)的投标, (授权公司名称)是一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法定地址位于 ,特此正式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作为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的牵头人,全权代表我方组织投标文件、参加标前答疑会议、澄清投标文件、签署相关的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示,与招标人函件往来和代表我们处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其他必要事宜。
为避免疑问,我方确认:牵头人做出的 项目设计、施工的投标相关行为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愿意连带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被授权公司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同时承诺连带承担应由 (授权公司名称)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设计成果、设计质量、进度要求等合同条款规定的一切义务、责任。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