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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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育馆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育馆项目 已由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教发[****]**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育馆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育馆项目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教发[2014]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约107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3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1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竣工日期2019年11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育馆空调等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运输和保险、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及与之不可分割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系统工程的其余实物项目、措施项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
3.3.5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3.6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1。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7月25日至 2019 年 8 月 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 |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
地 址 |
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13951311357 |
电 话 |
0513-85110636,13912280232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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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