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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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5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宜春市 |
内 容: | ************关于**美泸环境**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拉绳式分类垃圾袋项目(招标编号:阳光-ML****-***)公开招标公告 ************受**美泸环境**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美泸环境**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拉绳式分类垃圾袋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 |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拉绳式分类垃圾袋项目(招标编号:阳光-ML2019-002)公开招标公告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拉绳式分类垃圾袋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阳光-ML2019-002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个) |
预算(元) |
拉绳式分类垃圾袋 |
产品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86324712 |
21581178 |
注:投标人开标现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样品要求的5种(厨余、其他、可回收、有害、卫厕)垃圾袋样品各一捆,样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再分包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①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④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
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完税凭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⑥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
注:1、投标方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及代理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18.1.1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方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必须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9点前送达,逾期不受理。
2、资格文件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除外)必须密封好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9点前递交。
四、报名办法:有意向的投标人自2019年7月26 日起至8月0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宜春阳光招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可扫描发至邮箱27562868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逾期不办理。
五、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42万元。2019年8月12日的下午4点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以电子汇款到账时间记录为准),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开 户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银行:宜春市中国银行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青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详细地址:***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earch.ccgp.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x.yichun.gov.cn/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