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LDB19-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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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9.07.25 |
地 区: | 柳州市 |
内 容: | *********(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 ***林场: 你单位申请采购的下列物品符合定点采购要求,请按规定程序采购。 品目名称 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备注 笔记本电脑 联想V*** 酷睿I*-****/*G内存/***G SSD/***G硬盘/* |
关键词: | 办公设备 |
LDB19-349(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通知 | |||||
采购编号:LDB19-349 | |||||
鹿寨县林场: | |||||
你单位申请采购的下列物品符合定点采购要求,请按规定程序采购。 | |||||
品目名称 | 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笔记本电脑 | 联想V330 酷睿I5-8250/8G内存/120G SSD/500G硬盘/2G独立显卡/15.6寸 | 1 | 台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
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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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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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采购单位在七个工作日内选择选择定点采购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可通过充分洽商价格或货比三家的方式选择相应定点供货供应商,以获取最优惠的价格和服务,采购成交价格不能高于定点供货最高限价。 2、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成交确认函送采购办。 3、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7个工作日内送采购办备案。 4、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