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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维修办案用房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5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四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5
截止日期:2019.08.16
地 区:四平市
内 容:*******人民法院关于维修办案用房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P********* 一.招标条件 *******人民法院关于维修办案用房项目依据*******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项目采购X[********]-****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招标公告正文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维修办案用房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P201906058

一.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维修办案用房项目依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项目采购X[20190603]-0029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其他建筑、构筑物修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包含全部内容)。

2.2 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内。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9年8月29日—2019年10月7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 招标控制价:1634365.00元, (其中:防水工程限价为:77.0361万元,硬化地面工程限价为55.6576万元,铁栅栏安装、栅栏围墙拆除工程限价为30.742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资格。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9〕12文件)。

3.5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8项目负责人***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述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响应”界面点击“响应”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响应”按钮后,开启时不参与响应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第1开评标室(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三楼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6.1 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6.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刘霁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项目联系人:张云                    电话:***

传真:***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

账户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804221609000028395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4-422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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