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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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采购项目名称 **省******人民医院多联机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 购 人 **省******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天池镇迎宾大道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人民医院多联机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22201900015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25 14:4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215号,联系方式*** |
*** |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分支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1319室,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贾先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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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资格条件: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保函或谈判保证金。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 项目部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9-07-26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9-07-30 17:0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9-07-26 09:0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9-07-30 17: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07-31 10:3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7-31 10:30 |
谈判时间 | 2019-07-31 10:3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会议室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会议室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标书款付款凭证;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标书款付款凭证。本项目标书款不收取现金,投标人须将标书款转账至我分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太升南路分理处 账号:4402 0006 0920 1008 514。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3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13,000.00元 缴纳方式: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或本票 收款单位: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太升南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4402 0006 0920 1008 514 开具保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或本票的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收款单位的开户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预算金额(元) | 68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空调机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8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8万元。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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