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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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31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荡镇人民政府建设集镇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长荡镇人民政府建设集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发改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长荡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
关键词: | 政府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建设集镇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建设集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发改审【2019】131号)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建设集镇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射阳县长荡镇境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5日,竣工日期:2019年10月14日;
6、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7、招标规模:包含(但不限于)凤凰路、剧场路、宏才路等地段建设道路、雨污管道、亮化、绿化、监控、公共场地铺装、板涵等基础设施等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8、合同估算价:178.59万元;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无。
4.3 信誉要求:
4.3.1 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4.3.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 项目负责人***
4.4.1 项目负责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
4.4.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4.3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6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7 投标项目负责人***
4.8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4.9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10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11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12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3 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4.13.1 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13.2 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付款方式:
1、已完合格工程量达到合同50%的工作量时,付中标价10%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齐全并移交,当年年底付至中标价的40%工程款(含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二年年底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款,若审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6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三年年底按审计结论结清全部工程款;
5、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3.5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转帐、电汇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7、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8、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招标公告发布:
1.1发布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1.2发布媒体: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网;
1.3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5日至2019年07月31日。
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2.1发售时间:2019年07月25日至2019年07月31日。
2.2发售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4、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5、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注意事项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府前路26号
联 系 人***
电 话:15051091919
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