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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江西理工大学食堂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5 标签: 江西省招标 大学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5
截止日期:2019.08.01
招标业主:江西理工大学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一、标的基本信息:**********校区目前在校师生人数约*****人,西校区目前在校师生人数约****人,其中**校区现有六个食堂(书香阁一、二、三楼和惠莘园一、二、三楼),西校区有二个学生食堂(西校区一、二楼)和一个民族食堂(三楼)。食堂经营对象主要为本校师生员工,经营要求为保障并满足本校师生
关键词: 大学
 
招标公告正文

一、标的基本信息:江西理工大学赣州红旗校区目前在校师生人数约10000人,西校区目前在校师生人数约4200人,其中红旗校区现有六个食堂(书香阁一、二、三楼和惠莘园一、二、三楼),西校区有二个学生食堂(西校区一、二楼)和一个民族食堂(三楼)。食堂经营对象主要为本校师生员工,经营要求为保障并满足本校师生员工早、中、晚用餐需求(含寒暑假期间),经营范围限定为食堂餐饮。本次公开招标的食堂为红旗校区书香阁一楼、书香阁二楼、惠莘园一楼、西校区一楼及西校区二楼食堂。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投标方需具有餐饮企业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方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方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6个月内的纳税证明材料;开标前为大于等于5名拟派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中的成员所缴纳的开标前近1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方需具有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在在校生规模4000人及以上的高校经营学生食堂的经历(2016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合同有效即可)[业绩以提供的有效经营合同(协议)原件为依据,人数以合作单位官方网站数据或合作单位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5)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投标方经营的单个食堂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A”级信誉度单位(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文件及食堂经营合同)。 (7)开标前近三年内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受过行政处罚或不良犯罪记录的餐饮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一经举报并核实,取消一切资格。 (8)开标前在学校红旗校区有在营食堂的餐饮服务企业(赣州市幸福故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壹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团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得参加红旗校区标段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投标方必须满足本方案对投标方资质的全部要求,且对所提供的资质文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投标无效。

三、【交易条件及交易方式】保证金交纳截止时,如每个标段有三名以上(含三名)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中标方。如不满三名,则该标段流标。 【合同签订】详见本项目综合评议择优方案。 【税费承担】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2)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5万元,由中标方承担。 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于中标方确定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标的交付】详见本项目综合评议择优方案。 【综合评议择优方案获取方式】 请于2019年 7月 19 日至2019年 8 月 1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7:00 (北京时间),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领取综合评议择优方案及其它资料(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10楼)。 【信息披露相关事项】自公告次日起开始计算,公开披露1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后,未征集到投标方,项目终止披露。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 7 月 19 日至2019年 8 月1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7:00 (北京时间)。 (2)经办人:胡女士、熊先生 (3)联系电话:0791-88526621 (4)地址:***

四、标的具体信息:

(1)服务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红旗校区)

(2)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租赁经营年限

1

标段1

红旗校区书香阁一楼食堂

1065

3+1

2

标段2

红旗校区书香阁二楼食堂

1265

3+1

3

标段3

红旗校区惠莘园一楼食堂

1130

3+1

4

标段4

西校区一楼食堂

1517.8

1+1

5

标段5

西校区二楼食堂

1307.8

1+1

本标的为标段1。

注:“3+1”年:即首次签订3年经营合同,中标方经营期间能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合同、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达到赣州市食药监局制定的“A”级餐饮单位标准,被授予“A”级信誉度单位,并在学校食堂量化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中达到良好以上,到期后可按合同条款续签1年经营合同,未达到上述条件的,3年合同期满不予续签。

“1+1”年:即首次签订1年经营合同,中标方经营期间能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合同、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达到赣州市食药监局制定的“A”级餐饮单位标准,被授予“A”级信誉度单位,并在学校食堂量化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中达到良好以上,1年合同到期后可续签1年经营合同,未达到上述条件的,1年合同期满不予续签。

(3)服务范围:保障并满足本校师生员工早、中、晚用餐需求(含寒暑假期间),经营范围限定为食堂餐饮。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必须开始装修施工,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基本改造、设备进场,并保证食堂在2019年8月30日正常营业。2020年8月30日完成承诺的全部装修改造。到期未营业,每逾期一天扣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万元)。

(5)费用说明

①中标企业捐赠:在经营合同期内,中标企业每年向本校贫困生自愿捐赠贫困学生助学金,捐赠方式另行确定。(标段1:32万元/年;标段2:26万元/年;标段3:24万元/年;标段4:20万元/年;标段5:18万元/年)

②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万元)。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a.中标方放弃中标或不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b.投标方在被确定为中标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标方签署《租赁经营合同》的;c.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阻碍合同生效的;d.中标方未按约支付交易费用的;e.中标方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③履约保证金:每个标段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万元),中标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违反《食品安全法》、违反校内外有关食堂的管理规定、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合同期内不能正常营业、合同期内分包或转包他人等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及其他合同中约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中标方在合同期内若无上述情形,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④投标方承诺在开业前对食堂设施设备和就餐环境进行装修改造,达到赣州市食药监局制定的“A”级餐饮单位硬件设施标准,就餐环境优美。标段1-5要求食堂装修改造和设备实际投入不低于10万元/标段。装修完成后,中标方投入资金需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未达到所要求金额,招标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标段食堂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归招标方所有。

⑤为维持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转,中标方每月须按经营食堂营业额的0.2%缴纳学校一卡通系统资源补偿费。

(6)其他要求

①中标方必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对食堂设施设备和就餐环境进行装修改造,以达到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制定的A级餐饮单位标准。

②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食堂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归招标方所有。

注:本信息系转载,原文详见链接:http://cqjy.jxcq.org:8088/pro/?UT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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