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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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西壮 |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5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合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GXPC-C07-2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5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合同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根据检维修计划,计划组织对25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主催化剂进行器外再生。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内容: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250万吨/石脑油加氢装置计划在2020年大检修期间对其所使用的29.1吨KF851催化剂,进行器外再生(结算量以实际返回量为准),使其再生后活性不低于新鲜剂活性的90%(除催化剂失活原因为金属、硅沉积所致以外),满足生产装置的实际需求。
2.3.2技术服务范围:
1、再生前服务和检查
根据招标方要求,中标方需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对催化剂卸剂运输前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
2、再生阶段服务
在催化剂再生阶段,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催化剂再生过程中提供建议和指导意见。
3、开工后支持服务
在开工后,中标方将依据招标方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4服务期:
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2.6技术要求:
1)中标方根据KF851催化剂在招标方装置的使用情况,催化剂的物性特点,以及所能承受的最高温度限制(在保证再生效果的前提下,最高温度不超过催化剂厂家要求的限值)等,制定出确保催化剂再生效果的方案和措施,并在整个再生过程中严格执行。
2)保证再生催化剂的质量稳定。再生过程中定期检测催化剂的碳含量,整批催化剂再生完毕后,按每批(或每10吨)各取1份样品,经混合后作为“标准样品”进行分析评价和保留。同时对再生催化剂(标准样品)进行硫、碳含量,及比表面积、孔容、压碎强度等物性指标进行测试和分析,提出催化剂再生总结及物料平衡报告。
3)中标方应保证待生催化剂从招标方发运起15日内(往返时间以进、出厂门时间为准进行计算)再生完成送至招标方装置现场,并负责待生剂、再生剂包装物的提供催化剂专用集装箱和运输,同时需提供催化剂再生全过程温度的历史记录,按原批次编号返回。
KF851催化剂再生后应达到的技术指标
序号 |
检测项目 |
指标 |
分析方法 |
1 |
含碳m% |
≯0.5 |
SH/T0656-1998 |
2 |
比表面积m2/g |
≮0.90Fr |
GB-5816-1995 |
3 |
孔容ml/g |
≮0.90Fr |
|
4 |
侧压强度lbs/mm(粒)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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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再生催化剂收率(颗粒≥18目)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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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再生后细粉含量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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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含硫m% |
≯Rx+0.5 |
ASTM-5453 |
注:Fr-为新鲜催化剂的各项数据,以甲方提高的新鲜剂数据为准。
Rx-为该批待生剂再生厂家实验室模拟再生样品(即参比标准样品)检测结果,并经双方共同认可。
在装置满负荷生产、操作参数达到设计要求、原料性质满足限定指标、产品性质达到质量要求情况下,石脑油加氢催化剂KF851再生后操作周期不低于3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合同招标范围等内容。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近五年内石油炼化行业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项150万吨/年以上雅宝公司加氢催化剂再生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且质量合格。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3.4 HSE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或承诺,一经发现虚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中。)
3.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招标项目组织管理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近3年至少在1项的石油炼化加氢装置催化剂服务业绩,并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完工接收证书等证明文件)。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本)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在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网上查询为准,查询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下述银行账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格,表格模板会在报名时发给报名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样地,招标文件购置费也不予退还。
具体步骤:
(1)联系招标公告中招标机构的项目负责人,电话联系和邮件报名可同时进行,报名过程中请说明投标人全称、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有标包号的请报所要参加的标包号),报名邮件中请同时注明投标人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会联系报名单位的联系人***
(3)已报名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汇款信息尽快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注:招标文件购置费银行信息(与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信息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招标文件购置费,须填写汇款附言:“2019-GXPC-C07-233”;投标人电汇投标保证金,须汇款附言:“2019-GXPC-C07-233项目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102290026050
帐 号:1001 2605 290 2210848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线上)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1-2工作日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捌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采用电汇的,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且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退还利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方 式:施静翔 电话:***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提请注意:
此次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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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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