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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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30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大河**段拓宽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重新招标发布)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段拓宽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监理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路南段拓宽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春晓。
建设规模:该项目分为大河路南段拓宽和聚海路人行道改造两部分,其中大河路南段拓宽北起聚海路,南至桩号K0+427处,长约427米,拟将现状道路向东侧拓宽12米,同时将道路西侧临时绿化恢复为人行道。拓宽改造后道路宽24.5米,断面布置为:2.5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4米绿化带+7.5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
聚海路西起春晓大道,东至大河路,长约740米,宽24米,拟将现状两侧各5米临时绿化恢复为人行道,改造后道路断面为:5米人行道+14米行车道+5米人行道。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雨水管、路灯等配套设施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 1个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完成且工程保修期满结束(施工工期计划10个月)。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质量控制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本》。
3.3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认通过,在“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投标人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0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07 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提供电子形式图纸。原已报名单位无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 3000元。
5.2 在2019年 07 月29 日16:0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以下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名: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 ;账号:3303070120100018585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同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大河路南段拓宽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字样,未注明以上字样,或标注为其他字样导致招标人无法确认为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07 月30 日14 时00分,地点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商贸楼819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网站 http://www.msd.gov.cn网站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