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5〕894号)、《关于〈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70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规定,受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开户和公款存放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开户和公款存放服务招标 2、招标项目编号:NSCG[2019]099 3、招标范围:开户单位为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鄞州分公司、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分公司、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基建专户等。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三家银行作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原则上排名第一的入围单位负责上述开户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及公款存放服务;排名第二、第三的入围单位负责上述开户单位的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开立及公款存放服务;招标人有权对入围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合作情况做相应调整或改变。政策性指定存款银行账户除外。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在宁波市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 4.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7 月 24 日至2019年 7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二部(宁波市江北区世贸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8、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 8 月13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世贸日湖中心1号楼15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9年 8 月 13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江北区世贸日湖中心1号楼15楼)公开开标。 10、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574-879390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世贸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电 话:0574-87730719 传 真:0574-81896118 联 系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