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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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4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街道***处国旗台杆工程招标公告 一、**街道***处国旗台杆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街道***处国旗台杆工程 *、工程地点:**经济技术开发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街 |
新城街道新建8处国旗台杆工程招标公告
一、新城街道新建8处国旗台杆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城街道新建8处国旗台杆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1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合格。
6、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新城街道新建8处国旗台杆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
(4)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3000.00 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财政所;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739001059110080)。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或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即可) 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3、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第二章9.5.5款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七、招标文件、图纸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
在投标制作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疑问可联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2、光盘领取:
(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将投标成果文件刻录在专用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
(2)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三楼311室,联系电话***
3、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开发区管委会http://kfq.yancheng.gov.cn/,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9年 7 月 24 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十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开发区管委会http://kfq.yancheng.gov.cn/发布。
十三、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开发区管委会http://kfq.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四、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3、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