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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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温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污水零直排”丼头河等整治工程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温开经[****]**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街道“污水零直排”丼头河等整治工程已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温开经[2019]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购领标文图纸等资料,购领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地址: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购领(购买地址:***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网址:http://www.wetd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信息项所有投标人公布。
4.3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金海首府旁(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7. 其他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标80分,技术标20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天河街道环镇路1号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人***
电 话: 0577-56679763 电 话:13587892590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