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施设备暑期维修项目
电子电工类(强电)询价公告
江苏省启东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19年实训设施设备暑期维修项目电工电子类(强电)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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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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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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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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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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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实训设施设备暑期维修项目电工电子类(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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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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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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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维修要求:自中标后15天内完成维修任务。
2.质量要求:所有产品按国家三包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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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万零肆佰壹拾元整,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或相应的实体店。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一次包定,含相关附件、货物运输、搬运、安装、调试、检测、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江苏省启东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
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三)。
(4)针对本项目的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四)。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 8 月 2 日上午 10:00 密封送至江苏省启东中等专业学校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地址:***
6.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 1000.00 元的报价保证金。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江苏省启东中等专业学校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合格证),。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要求供应商货物类质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维修类质保半年,提供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3.交货期:签订成交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维修,否则按违约处理。
4.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牢固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确保正常使用。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6. 验收:
(1)在货物完成安装或维修后由学校校务监督、专业教师、实训处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评委组织统一验收。
(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安装或维修的,招标人按成交价*0.5%/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在学校网站(http://www.jsqdzz.com)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做如下操作:
打开启东中专网站(http://www.jsqdzz.com)→页面左侧热点公共→相应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七、付款方式:凭项目供货安装、维修实施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90%,余款10%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提供单位证明)后不计息一次性付清。
江苏省启东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 7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