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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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飞机分公司 “投影仪、笔记本电脑、传真机**板式彩色图像扫描仪”比价采购须知 ** 报价方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红章):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企业法人对代表人(签字人)的授权书, |
关键词: | 传真机 扫描仪 笔记本 投影仪 电脑 飞机 |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 “投影仪、笔记本电脑、传真机和平板式彩色图像扫描仪”比价采购须知
*1 报价方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红章):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2 企业法人对代表人(签字人)的授权书,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 供方非产品的原开发厂商时,需提供原厂商针对该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签字盖章有效。
*2 项目报价要求及付款条件:
2.1报价材料必须有项目分项报价表(含主材品牌、型号及数量;辅材品牌、型号及数量;随机附件品牌、型号及数量;运输、人工、税费等),合计成该项目的总报价。各报价方只能提供一个供货方案、一个对应报价。
2.2其报价为产品运输到我方、卸货及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含质保的含税价格。报价方在项目验收后要出具相应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3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总价付95%验收款。
2.4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按合同总价付5%的质保金。
*3 项目完成周期要求为:详见技术要求。
4 本项目技术要求(见附件)。
5 所有报价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标书密封严实盖章,邮件的封面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之后寄回(送回)我方,快递公司请选择顺丰、申通、韵达三家之一。
邮寄地址:***
6 于2019年7月26日下午18:00前请联系收件人告知是否参加比价,如不联系收件人,视为放弃处置;所有报价材料必须于2019年7月30日9:00前邮寄或送达我方,届时收不到贵方完整的报价材料按贵方自动放弃处置。
7 其他相关规定
*7.1报价方要以偏离对比表的形式,逐条对我方“比价采购须知”及“技术要求”的条款进行明确对比、响应(符合或不符合);
*7.2所供产品为全新的原产厂商成熟设备,产品技术质量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报价材料必须有①详细的产品性能描述或完整的技术方案(含产品样本)②产品供货明细清单③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文件;
7.3非办公设备要图示产品外形尺寸及动力(风水电汽等)需求的数量及点位;明确产品正常运行环境要求;若要求我方制作设备基础,须提供设备基础图;
7.4所投产品须为原制造厂商正规产品,供货时须提供原制造厂商给予的出厂检测合格证明,并保证原制造厂商提供正规的售后服务,否则因侵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报价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我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5比价采购须知和技术要求文件中带“*”指标为重要指标,若“*”项一项指标不满足、或非“*”号项三项以上(不含三项)指标不满足或未响应,将予以废标。
7.6 项目商务联系人:刘旭 联系电话***
项目技术联系人:宋君 联系电话***
如对技术指标有异议,请书面阐明理由、加盖公章,传真至0916-2886182。
非涉密
中航飞机汉中飞机分公司
投影仪、笔记本电脑、传真机
和平板式彩色图像扫描仪
技术要求
科技与信息化部
2019年7月
1项目名称:投影仪、笔记本电脑、传真机和平板式彩色图像扫描仪。
2数量:6台。
3项目工期:2019年 月 日项目全部实施完成。
*4项目用途或总体目标
用于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公效率。
5技术指标和要求
5.1资质要求
*5.1.1供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5.1.2供方非设备的原生产厂商时,需提供设备原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原厂商盖章和签字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原厂商的保修服务、服务年限、服务内容等技术支持承诺书(原厂商盖章和签字的原件或复印件)。
5.1.3供方所投设备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投标现场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原厂商盖章和签字的原件或复印件)。
*5.1.4供方所投设备应满足需方保密要求,不得配置具有拍照、摄像、录音、无线联网等功能的软硬件模块和部件。
5.2通用要求
5.2.1安装要求:在需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需方要求,进行设备安装,实施过程必须符合需方保密规定和要求。
5.2.2保密协议:为保证项目实施过程符合需方保密规定和要求,供方必须与需方签订保密协议。
5.2.3安全协议:为保证项目实施过程符合需方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供方必须与需方签订安全协议。
5.2.4其他: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设备和系统产品的技术指标发生升级变化(不能提供合同中的技术指标),供方应按新的优于招标要求的产品按原中标价提供给需方。
5.3业务要求
5.3.1 投影仪
5.3.1.1 配置一
5.3.1.1.1 数量:1台。
*5.3.1.1.2 类型:工程投影仪。
5.3.1.1.3 投影技术:3LCD/DLP。
*5.3.1.1.4 亮度:≥5500流明。
*5.3.1.1.5 对比度:≥15000:1。
5.3.1.1.6 分辨率:≥1024×768。
5.3.1.1.7 投影尺寸:30-300英寸。
5.3.1.1.8 投影方式:正投、吊顶。
*5.3.1.1.9 附件:投影仪吊顶支架及电动幕布,数量1套,幕布尺寸≥120英寸。
*5.3.1.1.10 其他:不得配置无线网卡、蓝牙、USB等模块和接口。
5.3.1.2 配置二
5.3.1.2.1 数量:2台。
*5.3.1.2.2 类型:工程投影仪。
5.3.1.2.3 投影技术:3LCD/DLP。
*5.3.1.2.4 亮度:≥5000流明。
*5.3.1.2.5 对比度:≥15000:1。
5.3.1.2.6 分辨率:≥1024×768。
5.3.1.2.7 投影尺寸:30-300英寸。
5.3.1.2.8 投影方式:正投、吊顶。
*5.3.1.2.9 附件:投影仪吊顶支架及电动幕布,数量2套,幕布尺寸≥120英寸。
*5.3.1.2.10 其他:不得配置无线网卡、蓝牙、USB等模块和接口。
5.3.2 笔记本电脑
5.3.2.1 数量:1台。
*5.3.2.2 CPU:英特尔Core I5 8300H(主频2.3G,核数4核,三级缓存8MB),数量1个。
*5.3.2.3 内存:配置容量≥16G(2×8GB),DDR4,内存的工作频率选择按照CPU 原厂商优先推荐的规格或高于原厂商推荐的规格进行配置,使其性能较优。
5.3.2.4 显卡:独立显卡,显存容量≥6GB,显存位宽≥192bit。
*5.3.2.5 固态硬盘:容量≥256GB,M.2接口(NVMe协议),数量1块。
*5.3.2.6 SATA硬盘:容量≥1TB。数量1块。
5.3.2.7 网卡:集成千兆网卡。
5.3.2.8 声卡:集成。
*5.3.2.9 显示器:15寸及以上规格LED液晶,IPS宽屏,分辨率≥1920×1080。
5.3.2.10 驱动:供方必须提供所投机型所有硬件在windows 10(32位和64位)环境下运行的驱动程序(光盘)。
5.3.2.11 附件:配置原厂有线鼠标和笔记本电脑包。
5.3.3 传真机
5.3.3.1 数量:1台。
5.3.3.2 类型:黑白激光传真机。
5.3.3.3 介质尺寸:A4,A5,B6,A6等。
*5.3.3.4 供纸容量:≥250页(支持自动进稿)。
*5.3.3.5 内存容量:≥128MB。
5.3.3.6 接口类型:USB2.0等接口。
*5.3.3.7 打印速度:≥25页/分钟。
*5.3.3.8 打印分辨率:≥600×600dpi。
*5.3.3.9 复印速度:≥25页/分钟。
*5.3.3.10 复印分辨率:≥600×600dpi。
5.3.3.11 扫描分辨率:≥600×600dpi。
5.3.3.12 调制解调器速度:≥33.6kbps。
*5.3.3.13 传输速度:≤3秒/页。
5.3.3.14 存储容量:≥512页。
5.3.3.15 数据压缩:MH/MR/MMR/JBIG。
5.3.3.16 拨号:快速拨号≥200个,组拨号≥200组。
5.3.3.17 电话手柄:标配。
5.3.3.18 其他:纸质PC-FAX发送。
5.3.4 平板式彩色图像扫描仪
*5.3.4.1 数量:1台。
*5.3.4.2 分辨率:≥4800dpi。
*5.3.4.3 扫描最大幅面:反射稿≥A4,透射稿支持35mm长胶片、35mm幻灯片、120胶片和4×5英寸胶片。
5.3.4.4 扫描范围:反射稿≥216×297mm,透射稿≥200×250mm。
5.3.4.5 扫描方式:平板式扫描。
5.3.4.6 扫描技术:CCD/CIS/CMOS。
5.3.4.7 扫描光源:LED。
*5.3.4.8 扫描介质:底片、照片、文件、图片、胶片等。
5.3.4.9 像素深度:16位。
5.3.4.10 扫描速度:≥11毫秒/线(4800dpi模式)。
*5.3.4.11 支架及导轨:配备35mm长胶片、35mm幻灯片、120胶片和4×5英寸胶片的支架及导轨。
5.3.4.12 接口类型:UBS2.0及以上。
5.3.4.13 支持操作系统:Windows XP、Windows 7等32位和64位操作系统。
6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序号
工作项目
完成时间节点
1
项目全部实施完成
2019年 月 日
7项目技术验收
7.1 验收标准及要求
7.1.1到货验收:在需方指定地点,需、供双方共同对数量、外观、配置、随机资料(原厂出货证明、装箱单、合格证等,其中原厂出货证明须与主机序列号一一对应)进行核对检查,无误后视为到货验收合格。
*7.1.2按需方要求设备安装完成后,无故障正常运行30天后,可进行技术验收。
7.1.3项目按照技术要求、技术协议、合同等规定的条款和要求进行技术验收。当功能、性能指标符合技术要求、技术协议等规定的条款和要求且无技术质量问题时,视为技术验收通过。
7.1.4 验收地点:需方所在地。
7.2验收技术文档:项目技术验收时,供方应提交设备原厂授权书及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并有原厂签字盖章;应提交设备随机资料及相关文档,主要包括《项目交货清单》、《项目验收报告》及档案管理需要的其它文档等。
8技术服务
*8.1保修期:笔记本电脑自项目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三年,其他设备自项目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一年,供方须提供保修期开始、截止日期的证明文件(原厂商、供应商盖章和签字的原件或复印件)。
*8.2保修期内,设备维修时如涉及需方涉密信息系统,由需方进行操作与维修,设备原厂商售后部门技术人员不能在需方涉密信息系统内进行任何操作和接触涉密信息,经需方鉴定,需要更换配件时,设备原厂商售后部门须无条件提供相应配件,并在48小时之内(从报修时开始计算)送至需方指定地点。需方确实无法进行维修的故障,由设备原厂商联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质(全国甲级或陕西省内乙级)的公司在需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维修时必须提供资质证明和人员身份证明,对于需方反映的任何问题需在4小时之内及时响应,1日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8.3存储固件不回收服务:供方必须向生产厂家购买存储固件(含主板和内存)不回收服务(笔记本电脑除外),保修期内存储固件损坏不回收,直接由生产厂家售后服务商提供存储固件,由需方进行更换。